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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利用驻点契机 发现问题 形成震慑

2016年08月08日 14:33:52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 作者:

  宁波市镇海区委巡察组充分利用驻点巡察的契机,紧盯四个方面,在有限时间内准确地了解掌握巡察对象的基本情况,精准发现问题。今年以来,镇海区完成了对12家单位的巡察,共发现问题112项,梳理出廉政风险点24个;已移交的线索中办结26件,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2人,其中4人为县处级干部,有效发挥了巡察的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作用。

  紧盯“上、中、下”,强化人的监督。区委巡察组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而非业务巡察,着力把巡察工作重点放到党组织上,特别是放到具体的领导干部上,切实强化对人的监督。一是给一把手“政治画像”。巡察前,通过向组织部门函询“一把手”任职期间的各方面考核情况,深入了解其工作、思想、作风情况,从中找出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表,考察“一把手”对组织的忠诚度;从审计报告、专项性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入手,结合书记办公会议、党委班子会议中对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记录,着力为“一把手”进行“政治画像”。二是给中层干部“立体扫描”。对权力相对比较集中、资金流量比较大的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通过调阅奖励补助类专项资金下拨清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三拆一改”项目清单,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汇报、个别谈话的方式,摸清其手中权力运行的机制,从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入手查找问题。三是给群众身边的干部“全身体检”。结合巡察前获得的信访材料和网络舆情信息中反映的长期未能解决、影响民生“小事件”,通过明查暗访、询问知情人,锁定那些贴近群众身边的干部,发现他们履职过程中生冷硬推、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的行为,揪出那些“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如,一人因借子女婚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大额礼金被党纪处分;一人因接受关联企业宴请、两人因介绍亲属到业务相关联企业任职,被组织处理。

  紧盯“财、物、产”,注重事的规范。财、物、产是一个单位的核心资源,也是极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一是深挖详查“财”的支出。通过查找财物报表、会计科目留下的蛛丝马迹,对照相关财物管理制度,发现在挤占专项经费、大额资金支付依据不足、违规公款考察、违规列支招待费、违规发放福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回溯细查“物”的交易。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资源交易与配置、资金往来等方面相关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尤其是查找巡察对象在大宗物资采购、资源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实地严查“产”的处置。通过实地走访、倾听群众的呼声、约谈知情人,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及下属的资产出租、收益和“三产”企业等方式,着力发现处置不规范、资产流失等方面的廉洁问题。

  紧盯“决、执、监”,聚焦权的运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如何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是权力是否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也是巡察监督的重点。一是以科学、民主、依法为标准,紧盯决策部署,通过查询党委(党组)会议纪要、书记办公会议记录以及巡察前获取的审计报告、专项性检查报告等形式,看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干部选任等重点事项的决策上程序是否到位,决策是否科学、民主、依法依规。二是以廉洁、规范、高效为标尺,盯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查执行过程是否规范到位。巡察发现,工程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力、邀请招标、直接发包、拆迁安置补偿执行标准不统一等违规执行的情形依旧存在,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现象仍有发生。三是以严格、刚性、及时为刻度,紧盯监督责任的落实,通过违纪违规事项反推监督过程中事前“踢皮球”、事中“不作为”、事后“推责任”的现象,加大巡察力度,揭开“消极监管”这顶不规范权力运行中的“保护伞”。

  紧盯“责、改、制”,体察廉的推进。充分发挥巡察发现廉政问题的“尖兵”作用。一是把握关键,看责任是否落实。结合近三年书记办公会议、党委班子会议中对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专题研讨及后续跟踪问效的记录材料,检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纪检组(纪工委)的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是把握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汇总被巡察单位历年审计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中已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委班子整改效果,是否存在明知有问题却不整改,整改了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情况。三是把握根本,看制度是否刚性执行。对照被巡察单位已建立的廉政制度,查看制度执行的台账资料和区效能检查通报、党纪政纪组织处理决定、廉政谈话记录,实地验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的成绩是否得到巩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否落地生根。(宁波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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