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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学习《问责条例 》领悟担当精神

2016年08月05日 14:39:25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 作者:

  “作为新提任的市管领导干部,大家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刻领悟条例所蕴含的担当精神,积极承担国家赋予舟山的重大战略使命。”舟山市纪委副书记陈宏在对新任市管领导干部的集体廉政谈话会上说道。

  8月4日,舟山市纪委组织对16名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慎用权力为主要内容,加强警示教育。3名新任领导干部在会上表态发言,表示要自觉遵守问责条例及相关党规党纪,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同时,市纪委还将问责条例纳入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内容,促进学习掌握。

  自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舟山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市委书记周江勇带头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以问责强担当加快推进新区发展》,并主持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邀请省纪委罗悦明副书记作题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辅导报告,对全市深入学习问责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自7月27日起,问责条例图板展览在舟山市行政中心开展,由市纪委制作的26块精美图板,以图表解读条例,以案例阐释条例,图文并茂宣传问责条例。图板将先后在市行政中心和机关各部门巡回展出,市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各单位及各地机关干部均组织观看了展览,大家一边参观一边谈论。一位前来参观的机关干部表示:“图板展示的问责案例给我以很大的惊醒,学习好问责条例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要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条例背后的故事》、《问责条例系列解读》等文章相继在舟山廉政网“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栏上刊载,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学习群、QQ工作群等向各级各个层面扩展。市纪委还建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业余宣讲团,成员由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组成。宣讲团成员围绕问责条例及相关党规党纪的贯彻实施,结合具体业务操作,认真备课,有计划开展宣讲活动。各县(区)纪委通过官方门户网站、电视、报纸、LED显示屏等平台,开展立体式宣传。目前,纪检干部学习受众面达100%。

  在加强问责条例学习的同时,市纪委组织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学习梳理监督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制订《县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同时,在责任追究上下猛药、治沉疴,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集中整治,对不履职、不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当,以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通过约谈提醒、函询、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党政纪处分等,加大问责力度。1-7月,全市共问责党员干部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0人。(舟山市纪委)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