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村里盖章要收钱 就是损害群众利益
到村里盖章要收钱 就是损害群众利益
2016年08月03日 14:51:02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 作者:
“群众到村里盖章要收钱?这种‘挟公章以令群众’,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一定要严肃查处。”近日,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纪委书记黄丙一看到该镇巡查组提交的巡查问题梳理汇总表时,严肃地说。
据了解,今年6月份,该镇成立了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该镇21个村(居)的作风巡查工作。湖头村作为该镇第一批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对象之一,巡查组对该村村账进行清查时,发现该村存在“搭车收费”现象,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该村在给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时,每次收取200元“盖章费”,共12次、总计2400元。
“盖章收费这个事情确实是存在的,我们是想以盖章收费的形式让他们对村集体做点‘贡献’,收取的费用并不多,也都纳入到了村集体收入里,没有进我们个人的腰包,应该没关系吧。”面对巡查组发现的这个问题,该村村委会主任吴某某解释道。
“不管你们盖章收费的初衷是什么,收取的费用有多少,但损害群众的利益是事实,这就是大问题。”该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小组组长徐林根明确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你们要庆幸发现及时,没有酿成大祸。”最后,该镇纪委给予湖头村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村里及时退还收取的“盖章费”给相关当事人。
“本以为盖章收费的形式能帮助村集体提高一些收入,但是万万没想到,我们‘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要退钱不说,还挨了个通报批评,真不值。”拿到通报处理文件后,湖头村两名主职干部懊悔不已。
“不管最后这笔‘不义之财’是落入‘私人’或者‘公家’口袋,都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了基层组织形象受损。”黄丙一说道,该镇下阶段将对其他村(居)严查类似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台州市纪委)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