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纪委出台 《内部食堂“十不准”》
云和纪委出台 《内部食堂“十不准”》
2016年07月25日 21:58:50 浏览量: 来源:丽水日报 作者:王伟淼
不准搞变相吃喝;不准超标准接待和奢侈浪费;不准在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不准同城之间相互接待;不准无审批、无备案接待……日前,云和纪委出台内部食堂“十不准”,为公务接待划清底线,设置高压线,严防餐桌上的腐败。
通知下发后,立即引起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将内部食堂公务接待要求具体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能够从多方面下手来限制干部职工的作风和行为。
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内部食堂执行“十不准”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坚持“发现一批,查处一批、严惩一批”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十类饭局”禁令等规定,杜绝吃喝歪风的情况发生。
“廉政食堂的运行,不仅压缩了公务消费支出,而且改善了机关作风,有效预防了‘餐桌腐败’,2016年1-5月份公务接待支出同比下降20%。”财政局干部如是说。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