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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党员干部能去别人家吃饭吗?

2017年01月14日 15:59:14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毛勇锋

  快过年了,淳安县乡村许多农家都在准备一件大事——杀年猪,邀请亲朋好友来家吃碗年猪肉,一起热闹热闹,共同分享一年来的幸福劳动成果。

  但是记者在淳安县乡镇走访时遇到的乡镇干部老方,这几天却为吃年猪肉这事而纠结。因为有好几个村干部请他去吃年猪肉,这些村干部都是他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平时工作上的往来不少。“去还是不去?尺度怎么把握?”让他为难。其实不光是老方,还有许多乡镇干部都存在老方一样的苦恼。

  也难怪老方为难,一个乡镇少的七、八个村,多的几十个村,村书记、村长、村会计都来请,你去了一家不去别家村干部有意见,不去又担心关系搞僵以后工作开展不顺,老百姓看到还要指指点点。

  有位乡党委书记特地在全乡干部员大会上为吃“年猪肉”立规矩,“全乡干部员不得到村干部、村民家里去吃年猪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很明确,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吃年猪肉这么一件“小事”为什么让乡镇的一把手如此重视,特地在全乡干部员大会上进行强调?

  “杀年猪请亲朋好友来吃年猪肉是淳安县的传统,很热闹,大家也都喜欢,但是前几年这个传统有点变味了。”淳安县纪委常委胡晓明介绍,部分村干部把杀年猪当成一个宴请乡镇干部的理由,个别乡镇甚至到了快过年时晚餐食堂不开伙,村干部们轮流雇车把全乡干部接到家里吃年猪肉,村干部之间存在相互攀比,花销不少,群众对此意见也比较大。

  这位乡党委书记用把规矩立在明处,村干部知道后不再邀请乡干部,乡干部也不用担心产生矛盾影响以后工作,群众眼中干部作风越来越正。

  这样的做法得到了淳安县纪委的肯定。“在乡镇,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党风廉政不能讲大话、套话,而是从抓具体问题着手。”胡晓明告诉记者,“看到有苗头性的问题,必须及时给大家指出来,打打预防针。吃一餐年猪肉看似小事,却是反映干部作风的一个窗口,党委书记‘婆婆嘴’多念念,干部就能少犯点错误。”

  据了解,近几年,随着淳安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这类“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县面上情况已经有了明显好转,变了味的“年猪肉”又逐渐恢复了原有的本味,干群之间的关系更融洽。但少数党员干部的观念仍然没有转变,还是习惯性认为这是正常的人际交往,对一些村干部和老板邀请不加拒绝。去年就有5名党员干部因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吃“年猪肉”为名的宴请被纪委问责。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亲戚朋友一起吃“年猪肉”是可以的,但千万注意,不能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此为名的宴请。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