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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有干部本职工作干得挺好,对群众一句话不多说

2016年12月06日 10:18:11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芝玉

  所谓“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在一些人看来,就是说只要做事,就难免不会犯错,做得越多,错的概率也就越大。既然这样,索性少做事、不做事,不就一直保持无错的状态了吗?

  然而,少做事、不做事就没有错误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冯小刚导演的影片《我不是潘金莲》最近炒得很火,讲述了一个由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农村妇女十多年来打官司、上访的故事。大部分观众看到女主人公李雪莲的案例都觉得很荒谬,就假离婚案件本身来说,李雪莲除了在道德上受到同情外,法律上并不占理,法院的判决也并没有错。但是,她为什么能够坚持上访十年,成为各级领导头疼的“老大难”问题呢?

  我认为,问题出在最开始的解决方法上,由于最开始大家的“不为”,导致李雪莲的思想走进了死胡同,最终变为后来的“无法为”。也就是说,在最开始处理事情时人们抱着“多做多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觉得只要凭程序办案就行了,至于判决结果当事人能不能够接受,就不在其责任范围里了。

  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干部,平常本职工作做得挺好,然而对待老百姓一句话都不愿多说,一件事都不愿多做,生怕多行一步就要铸成错误。因此,只要做完自己本职的事就是保稳了“官帽子”,没有错就不会给上级领导“添乱”,殊不知正是因为这种“多做多错”的想法才造成了更大的错误,才给群众留下了“为官不为”的印象。

  其实,群众工作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难的是如何与群众打交道,容易的也是和群众打交道:把群众看成“刁民”,把自己当作“官老爷”,自然就难办了;把群众看成家人,把自己当成群众,少拿“多做多错”当借口,多为群众想一点,多为群众做一点,工作自然就容易开展了。

  犯了错误并不可怕,重点是对待错误的态度。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错误固然是坏事,反过来看也未尝没有好处。人在做事中成长,也在错误中成熟。只要坚守好原则,尽最大努力不犯大错、少犯小错,相信群众也能够理解,上级领导也不会只看到错处而看不到其他的努力。

  对待工作卖力而犯错的人,大家必然会多一分宽容,错处固然要指出、要批评,但也决不会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打击其工作的积极性。受到批评也要冷静,正是因为批评的人对你关心爱护、有所期许,才会指出不足,相互理解才能共同进步。

  “为官不为”只是表象,本质还是“多做多错”和“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作怪,如果不能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多想一点、多做一点,把工作做细做实,那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永远只是一句口号。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