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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三强化”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1月08日 14:35:35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 作者:宁波市纪委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纪委常委会结合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连续四次对明年工作思路展开集体调研,明确将通过“三强化”举措,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条例在全区落地生根。

  强化管党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夯实基层主体责任。重点是按照既定的“四专”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党委(组)成立专门办公室、选优配强专门人员的同时,协助区委统筹制定既科学规范、又赋有鄞州特色的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机制,全力打造即时录入、实时监控的落实主体责任专门平台,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探索运用“双挂钩”机制倒逼村干部规范权力运行。即会同组织、农林等部门将各行政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奖励、村级专项资金拨付等挂钩,督促村干部规范用权、为民用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加大基层反腐力度。重点是用好基层作风巡察这把利剑,把巡察工作进一步向村一级进行延伸,提高发现、惩治基层贪腐的概率。

  强化教育管理,探索实践党内监督新路径。一是加强教育引领。研究制定新一轮全区干部廉政(廉洁)教育纲要,明确近五年教育内容、教育目标,切实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二是盯紧“关键少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两个报告”工作,深化好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廉政考试工作,推动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活动,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实施好“第一种形态”,推进谈心谈话、提醒警示、诫勉函询等非党政纪处理方式运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三是抓好警示警醒。针对近两年鄞州大案要案比较多的实际,及时跟进执纪监察后半篇文章,面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集中性的警示教育活动,总结剖析违纪违规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最大化案件警示的震慑效果。

  强化正风肃纪,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盯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不放,重点查纠四风问题特别是隐性四风和违纪穿马甲问题。另一个检查的重点是津补贴发放、公款竞争性存放、新车改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针对明年区划合并后,可能出现的人到心不到、思想有波动等问题,将为官不为、作风慵懒散等作为查纠重点内容之一。二是健全长效制度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对2013年制定的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2014年出台的领导干部婚丧喜庆规定等现行文件进行修定,进一步明确主体、明晰责任、细化要求、规范程序、严格问责,为各级党员干部言行划清“红线”。三是革新正风肃纪方式方法。探索实施“双随机”“双曝光”工作机制。修改完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实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双随机”检查方式和检查问题曝光和处理整改结果曝光的“双曝光”问责方式,通过强化检查方式、硬化问责手段,巩固并丰富我区作风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