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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饭店的人 最终栽在饭局上

2016年10月12日 14:41:35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蔡琳 通讯员 林德晓

  原本是监督管理酒楼饭店的工作人员,结果偏偏栽进烟酒吃喝里。在浙江苍南县还真有这样的事儿!

  2016年5月12日,因为接受“朋友”宴请,收受“朋友”两条香烟,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黄荣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变卖香烟用于生活开支的1200元被收缴。

  一个电话牵动了两方的心

  2016年3月10日,苍南县纪委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组接到匿名举报电话,反映灵溪食药所工作人员黄荣誉在帮助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期间,收受餐饮业主礼品。受理举报后,派驻纪检组立即将情况向县纪委汇报,寻求支援。

  “这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四风’问题案件,要严查快办,决不姑息!”这一线索引起了苍南县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县纪委第三纪检室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与派驻纪检组协同作战,深入核查。

  通过外围摸底,调查组将送礼对象的目标锁定为灵溪玉海城海鲜楼经理郑某。刚开始,郑某对送礼一事遮遮掩掩,在调查人员多番努力下,郑某终于承认了向黄荣誉送礼的事实。

  原来,在2016年初,郑某为办理灵溪玉海城海鲜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他人介绍结识了灵溪食药所工作人员黄荣誉。郑某请黄荣誉对其酒店办证一事予以关照,黄荣誉对酒店的布局设置提供了参考意见。

  2016年2月初的一个雨夜,郑某驾驶私车到黄荣誉居住的小区并电话联系黄荣誉:“我这里有几个办证的问题想请教你,麻烦你下楼一趟。”黄荣誉下楼后坐上了郑某的车,郑某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送给黄荣誉,里边装着两条中华牌软壳香烟,黄荣誉稍微推辞后予以收受。在取证过程中,调查组还掌握了黄荣誉曾接受其他餐饮业主宴请的事实。

  是联络感情还是情感绑架

  在确凿的证据前面,黄荣誉承认了接受餐饮业主宴请和收受香烟的事实。

  “虽然我收了郑某两条香烟,但我跟他是朋友关系,我为他酒店的布局设置提供了意见,他送我两条香烟表示感谢,是属于朋友间的人情往来。另外我接受餐饮业主邀请吃饭,只是朋友之间的聚餐而已,我跟他们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这些都不能算违规吧。”黄荣誉辩解道。

  “你跟郑某的所谓‘朋友’关系,是从何时开始的?因为什么事情结识的?”

  “作为灵溪食药所工作人员,辖区范围内的酒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你是否应该提供支持和帮助?”

  “请你吃饭的‘朋友’,都是你辖区范围的餐饮业主,接受宴请后,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监督管理的公正性?”

  面对调查人员的一个个问题,黄荣誉无言以对,追悔莫及,“平时吃一顿饭,拿一条烟觉得无所谓。管理服务对象的邀请,表面上是联络感情,实际上是他们的一种投资,进行情感绑架,即使不是马上‘有所求’,也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真的碰到事情就会身不由己啊。是我自己放松了要求,触犯了党纪的底线。”

  警示:心中要有纪,行为要有矩

  身为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中有纪、行为有矩,认清人情中的红线和陷阱,对于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以“朋友聚会”名义安排的吃请和送礼,应当明确拒绝。行业监管执法人员,必须厘清与管理服务对象的关系,做到“亲、清”二字。一方面,要坦荡真诚同被管理服务对象接触交往,在对方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另一方面,同被管理服务对象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平时如果不拘小节,不重微害,不在小处注意消除隐患,最终必酿成大祸。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