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吃喝免掉两个公安局长
一顿吃喝免掉两个公安局长
2016年10月12日 14:41:12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记者 杜玲玲 通讯员 丽纪宣
近日,中央纪委公开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丽水市遂昌县原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魏丽伟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2月30日晚,时任遂昌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魏丽伟在该县交警大队内部食堂,宴请前来考察工作的时任丽水市庆元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季力等9人,遂昌县公安局10余人陪餐,消费菜品、酒水、香烟共计1.1万元,超过接待标准。
2016年1月14日晚,经魏丽伟同意,遂昌县公安局班子成员等10余人在遂昌县“源口农庄”聚餐,为某调离干部送行,消费菜品、酒水共计1500元,用公款支付。
4月,丽水市委决定,给予魏丽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季力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责令有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丽水市纪委提醒您:
公安局局长违规公款吃喝被免职再次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违纪无小事,公款吃喝要不得。当前在高压反腐的态势下,“四风”问题虽有好转,却出现隐形变异,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为此,丽水市纪委已下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通知》,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管级别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尤其是今年6月份始,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丽水市纪委都将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纪律链接: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一律不准借干部调整、岗位变动等名义用公款安排宴请和聚餐;一律不准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或者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
《丽水市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十五、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