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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纪委抓党风廉政不松懈

2016年08月20日 17:53:00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据统计部门民调数据显示,2015年群众对丽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和信心度在全省11个市中位居前列。

  群众满意的背后,是丽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守铁律、高压治腐的层层落实。去年底,丽水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十项制度,包括主抓直管、责任清单等制度。如问题抄告制度,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在依法作出处理的同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抄告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再如,视察联系制度,要求市纪委委员联系1个县(市、区)或1至2个市直单位,每年至少上门开展1次专项视察。

  群众对反“四风”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丽水“二十类饭局”禁令出台一年来,“酒局”“饭局”销声匿迹,公务员走访调研也只吃食堂灶。“若是走访调研不带‘饭票’,吃饭就会成问题。”景宁县大漈乡政府党政办副主任韦俊俊说,所谓“饭票”就是加盖了公章的工作联系函,调研人员名单、是否需要安排用餐等一目了然。丽水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最近又有新动作,从6月起,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