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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检测站、驻站交警联手,94辆残破公交行贿过年检

2016年12月30日 08:57:45 浏览量: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杨国华

  94辆零件残缺不全、只能勉强开动、车牌都不见的公交车,在广西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承诺了每车近千元的好处费后,车辆检测站工作人员和驻站交警联手让这些车“年检合格”。

  整个过程中,车辆检测站工作人员联系假证贩子伪造车牌,公交车司机开来十几辆性能正常的公交车,套用假车牌循环冒充94辆车,检测站工作人员晚上“加班”上线检测,交警没按照规定到现场,次日直接在材料上签字,宣布“车辆合格”。

  《法制晚报》记者日前获悉,此案案发后,公交公司、车辆检测站、交警队相关人员乃至钦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均被抓获刑。

  为过车辆年审 每车承诺近千元好处费

  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是钦州市交通局下属国有独资公司。包玉春从1997年开始担任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4年,包玉春明知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有94辆公交车不符合车辆定期检验规定,仍然指使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财务科科长颜某(另案处理)、机务科科长杨玉峰找车辆检测站商量,通过送好处费的方式,使该批车辆不经过现场检验便违规通过定期检验。

  杨玉峰找到钦州市德天机动车检测站业务员黄明昌帮忙。黄明昌找到钦州市德天机动车检测站站长裴某、驻站的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主任科员张源标,许诺事后有好处。

  钦州德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的民营企业,该公司官网称,其是钦州市唯一一家同时能够进行安检、综检的车辆检测站,是经过广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运管局、保监会等多家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

  检测站站长裴某交代:2013年9月的一天,黄明昌叫他到驻站民警张源标办公室喝茶,黄明昌当时说了这件事,裴某说无论如何也要开车来上检测线,这样才会有报告单,张源标说只要检测站得出合格结论,他就签名通过。 

  之后黄明昌与杨玉峰约定以每辆车1100元的价格包过年审。

  根据包玉春的证言,最初她批准的费用标准是每辆车800元,其中正常检测的费用只有110元,剩余的都是送出去的好处费,但张源标以风险大为由,开价每辆车1100元,否则不做,包玉春最终同意。

  她说,这笔办事费用由杨玉峰先从公司借款出来,开支后由杨玉峰以虚开汽配件、加油发票等回公司冲销账目。

  黄明昌其实不是德天检测站的正式员工,之所以找“黄经理”经办,包玉春解释说:“各行各业都有‘九八佬’(指利用在政府部门和垄断企业的领导关系,收别人好处费居间促成事的人),黄经理也是‘九八佬’,公司不能越过他,好处费都统一交给他,由他分配。”

  零件不全的公交车 移花接木仍过检测

  根据钦州市审计局的调查结论,涉案客车大部分零件已经残缺不全。

  根据被当成“九八佬”的黄明昌被抓后的描绘,涉案的车是“烂车”,只能勉强开动,而且大多数车牌都已经不见了,再有就是这些车都没有买交强险,驾驶证副页已经盖满,正常情况下,光凭后两点,到车管所窗口就已经不能换证了。

  黄明昌说,他联系了做假证的贩子,给没车牌的伪造了车牌。公共汽车公司机务科科长杨玉峰负责将这批车行驶证上的相片改为能上线车辆的相片,制作了行驶证及保险单。

  之后,张源标、黄明昌和裴某按各自的职责,利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正常行驶的车辆套牌冒充涉案车辆的方式上线检测。

  财务科长颜某证实,当时是公交公司的司机在晚上利用正常车辆套牌上线检测的,而且正常车辆只有十几辆,这些正常车循环上线,用以冒充94辆问题车辆。

  他说,因为黄经理事前都打点好了,监测站没人提出异议,交警也没来现场盯着。这批车辆的交强险是单位的人在文印室伪造的,过线的第二天,其拿材料给交警签字时,交警只看一下监控就签名通过了。

  机务科工作人员陈某,以及公司的两名汽车修理工也证实,他们曾在杨玉峰安排下,晚上加班开着公司的车到德天检测站,采取套牌、反复轮转上线检测的方式,帮一批旧车过检测,检测站的工作人员没人问过为什么套牌反复轮转上线检测,套用的车牌都是公司仓库里拿出来的。

  为了让检测尽快完成,驻站民警张源标还特意要求检测站工作人员晚上加班检测。按照规定,驻站民警张源标应亲自参与查验,但他根本没有亲自查验。张源标被抓后承认,自己连涉案车辆都没见过,检测过程也没有亲自参与,检测结论是第二天才看到的,但签名审核通过了年审。 

  就这样,94辆车先后于2013年9月、2014年3月分两次通过了年审。在扣除必要的检测费用后,黄明昌分得好处费96120元,张源标分得好处费40000元,裴某分得好处费35000元。    

  作为财务科长,费用由颜某负责处理。颜某交代,通过年审后,他按约定将正常的检测费每辆110元直接转账给检测有限公司,余下的好处费他让杨玉峰以购买材料款的名义从公司套取出现金交给了黄经理。

  根据包玉春的供述,这94辆车虽然过了年审,并没有用于实际运营,只是利用其套取了燃油补贴。

  案情发酵 市交通局副局长受贿落马

  根据钦州市审计局的书面材料,2014年,该局对原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黄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有涉及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的经济犯罪问题。

  此时黄郁已升任钦州市交通局分管道路运输管理处的副局长,违法线索被移送到钦州市检察院。但检察院办案人员没有直接查处黄郁,而是先从公共汽车公司的人员入手。

  2015年初,杨玉峰、包玉春等人被抓。根据杨玉峰的交代,检方查出了交警支队民警张源标、钦州德天机动车检测站业务员黄明昌受贿线索,张、黄也被抓。

  检方不但查清了前述犯罪事实,还发现了包玉春向黄郁送11万元好处费的事情。

  2010年至2012年每逢中秋、春节都会送1万元购物卡,2013至2014年每逢中秋、春节均各送现金1万元,2013年9月左右,包玉春又送了现金1万元。

  2015年7月21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黄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后据最高检通报,黄郁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更有戏剧性的是,检方还从最初发现案情的钦州市审计局揪出“内鬼”。

  法院查明,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钦州市审计局经贸审计科科长曾廷芳,曾作为审计组组长带队对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当时就发现了该公司存在多种违法经济犯罪,但包玉春给曾的妻子送了14万余元好处费,之后在曾的关照下包玉春只被行政警告处分,既没被免职,也没被移送纪委调查。

  此后,包玉春胆子越来越大。

  太平洋保险被牵出  一负责人获刑    

  除前文所述案情,包玉春还涉及其他犯罪。2016年11月3日,钦州市中级法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包玉春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杨玉峰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10月13日,钦州市中级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终审判处张源标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黄明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被抓后,黄明昌还向检方检举揭发了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与包玉春之间的行贿受贿事实。

  政法机关最终查明,2011年至2014年,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在上述保险公司买车辆保险,先后向包玉春行贿回扣款53万元。

  太平洋财险钦南支公司非车险部团队长邓桂华之后落网,被广西当地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被告人:常打点领导 得意忘形

  广西政法委主管、广西法治日报社主办的“平安广西网”,曾报道过此案。据报道,1960年出生的包玉春一直被看成女强人,她从售票员经过17年的奋斗才当上公共汽车公司经理的。

  包玉春表示,她平时经常给市交通局、市运管处、交警和检测站的领导和人员“打点”。平时、节假日都少不了,这些“人情”来往是必需的。她也忏悔:“久了,我有种错觉,得意忘形地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锒铛入狱也是咎由自取。”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