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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防霾资金使用的“雾霾”

2016年12月17日 14:26:47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井桥夕

  蓝天之幸,雾霾之痛,是每个人的切身感受,也是公共财政使用的职责所在。然而,就是这样一笔专款专用的资金,竟然也被打起了歪主意。

  据报道,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于2016年5月组织部分专员办对9省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以拨代支”及资产闲置、滥发奖励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处理、责令整改。

  公帑公用,乃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原则。每一笔治污公共经费,是对产生污染的各环节、各领域环保“缺失”的公共弥补。须知,大部分防治大气污染的资金都源自公共利益的切实需要。而这些资金往往都是个别企业不愿承担、也无力负担的事项。比如,秸秆焚烧、清洁焦炭、购置专业特种车辆,以及对相关环保行为的奖惩等。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资金来之不易,好钢必须用在刀刃上,环保专项资金更是容不得挪用、滥用。现实中,有的地方从治霾专项资金里“揩油”,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表面上缓解了一时的急需,但终究纸里包不住火。一方面,类似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会更频繁、力度会更大;另一方面,空气质量好不好一目了然,公众一眼就能看出治霾的成效,从而推断出资金的使用效率。所以,在这方面掩耳盗铃着实不聪明。

  可以说,这次专项督查与通报,不仅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果,让宝贵的资金回归应有价值,避免进一步“跑冒滴漏”,更是对全国各地治污项目亮出了黄牌。下一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核查,就不只是找问题、查资金了,还会严格查找问题原因、分析纰漏,最终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其实,目前各地在空气治理方面的资金缺口不小,更远没到“钱花不出去”的地步。比如,有的城市为了鼓励公交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与污染,平均每天要拿出400万元财政资金实施“免费公交”。尽管这种做法的经济性还值得观察,但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公共资金缺口的巨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恰是对这些缺口的弥补,就算可能与各地实际需求存在这样那样的偏差,也要实事求是反映、因地制宜解决。

  更重要的是,类似的专项资金安排的专业性强,公众与媒体的知情与监督不够充分。如果能将繁冗的报表简化些、晦涩的语言明了些,把发布的渠道拓宽些,把具体安排方向及时公之于众,那么有些问题可能就会消弭在初始状态,不会酿成动辄亿万元的使用偏差。在财政资金公开方面,“防霾”的资金使用本身也亟待拨开“雾霾”,迎接监督的阳光。

责任编辑:贾歆琰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