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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炒房炒进“班房”

——苍南县安监局原局长林定样受贿案剖析
2016年10月09日 10:08:5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蔡琳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很多人通过炒房发了财。对此,一些党员干部也按捺不住,想在房地产市场“一试身手”。但凡事都要量力而行,如果把握不住分寸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敛财、炒房,自然只有落的“人财两空”。

  2015年,浙江苍南县纪委严肃查处了该县安监局原局长林定样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查明了林定样在担任县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0万余元;在担任灵溪镇副镇长期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利128.6万元等问题。目前,林定样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党纪和法律的严惩。

  初试牛刀收获丰,思想防线开始崩溃

  1998年,林定样从一个偏远的乡镇调任到苍南县县城所在的灵溪镇担任副镇长,并分管城建工作。当时正是县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林定样作为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手中握有土地审批、规划建设的权力,自然也成了各类商人乐于结交的热门人物,林定样人生的轨迹也从此开始发生了改变。经常与老板们打交道,看见身边的商人个个都是腰缠万贯、阔气十足,林定样的心理发生了变化,觉得自己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生活过得太寒酸了,以自己的才能不应该只是得到这么一点的回报,便产生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捞钱的想法。很快,林定样就找到了发财的好机会――炒房地产。1999年,林定样认识了灵溪镇龙渡村的村书记杨某某和村主任郑某某。龙渡村是苍南县县城新区建设的主阵地,该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建设,村里的土地可以说是寸土寸金。林定样、杨某某、郑某某等6人经过商议,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好主意,决定合伙搭股成立苍城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以建设建材市场的名义向政府申请划拨一块土地,然后再以高价向外卖出。在6人“密切协作”下,地块很快就批了下来。林定样也按照既定的计划,将自己手中的股份转手出去,获利达128.6万元,可以说是“收获颇丰”。简单运作就获利上百万,林定样的思想防线彻底崩塌了,原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可以这么容易就赚到钱、原来炒房地产来钱这么快。殊不知自己已经触犯了法纪的高压线,等待自己的也必将是万丈深渊。

  炒房资金现断裂,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有了这次成功的经验,林定样更加坚信了自己一定可以在房地产市场赚得盆满钵满。正当林定样踌躇满志时,老板黄某某出现在林定样身边,告诉林定样自己炒房非常有经验。经过“考察”,林定样确信此人在炒房上确实有一套,便决定与其合作。几次“愉快”的合作之后,林定样确实也赚了不少钱,这让林定样对黄某某越来越信任。于是,林定样将更多的资金交给黄某某用于炒房。但世界上没有稳赚的生意,房地产业更是风起云涌。很快,两人合伙购买的几处房产开始走下坡路,林定样与黄某某手中大量的房产和资金逐渐被套,林定样每月的工资收入远远不够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林定样决定铤而走险,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权力,只要有企业主向自己行贿,就来者不拒予以收受。案发后,林定样也向审查人员承认,在其光鲜的外表下,因为炒房欠下了不少的债务,既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

  警示

  林定样作为县安监局的“一把手”,手中握有全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危化品经营行政审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权力,如果监督制约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其权力很容易失控。正像林定样所说,自己作为“一把手”,单位里没有人敢对其进行监督,对企业的行政处罚、许可证的审批只要我提出意见,其他人很少也不敢提出异议。时间长了,自己也就习惯了这种“一言堂”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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