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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职业全国缺口近1000万 中央明确提高待遇

2017年03月20日 13:48:19 浏览量: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实惠

  中央明确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2016年3月17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公布;3月21日,《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纲要和《意见》明确,要在薪酬、落户、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不断提高经济待遇

  纲要指出,要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同时,《意见》中也有类似表述:“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制定专门激励办法

  纲要明确,保障人才以技能要素参与利益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强化对人才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而《意见》则提出了具体措施,要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

  落户大城市不是梦

  纲要提出,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同时,纲要也要求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支持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在15日召开的会议上要求:

  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把深化校企合作作为提升技工院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继续强化招生工作,依托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在研究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等相关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技工院校的政策需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训练院、职业培训包等改革试点时,要把技工院校作为“试验田”;

  进一步完善条件保障,完善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各项建设项目,实施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2016年12月印发的《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则明确:

  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院校重点教学内容,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

  坚持高端引领,提出大力发展技师学院、实施技工教育高端引领计划,着力培养大国工匠;

  首次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明确技工院校比照同层次职业院校标准落实经费。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