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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个税谣言背后的改革期待

2016年10月28日 13:25:54 浏览量: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 迪

  所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是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今年起,我国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还将开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这些都是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的主要措施。

  对于高收入者,则是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征管,提高征收率;同时,适当完善政策,包括适当平衡资本所得与劳动所得税负水平,调整税率级距等。通过一系列改革设计,努力实现“增低、扩中、调高”目标,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即以中产阶层为主体,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比例较小、形如橄榄球的社会群体收入分配结构,以达到收入分配公平的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增低、扩中、调高”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这将是个税实现有效征管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

  据了解,目前我国正大力推动部门数据共享,逐步实现与财政、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网络连接,建设更为完善和符合征管需要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2015年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到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国家税务总局集中,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此外,正在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明确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归集个人工资、薪酬、证券、不动产、保险、银行存款信息,使之成为个税改革中推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重要一环。

  值得关注的是,在个税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低收入者减轻税负、高收入者多承担税负的原则,说起来很简单,但真正操作起来,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来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对于这类问题,还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研究和考虑。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