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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让派驻监督不再怕丢“人情票”

2016年07月29日 14:45:2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 作者:朱诗意 马彩萍

  “涉农资金补助项目验收不规范,以参加会议人员代替验收专家组成员,对验收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不到位……”近日,海宁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组长王金明向农经局有关职能科室反馈督查整改意见问题。2016年3月,海宁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围绕涉农补助资金对农经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5条。“我们的工作就是去挑‘刺’找问题的,不找问题就是我们纪检组的失职。”王金明向记者感慨。

  为了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海宁市纪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干部量化考核和结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机构落实工作“一季一报告”》等制度规定。通过实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对派驻纪检组的考核全部与驻在部门脱离,派驻干部的考核评价不需再过驻在部门干部测评这一关,真正解除了派驻机构干部监督执纪问责时怕丢“人情票”的顾虑,大大减少了执纪时“抹不开面子”的情况。

  “对派驻纪检干部考核由市纪委统一实施,让我监督时少了很多顾虑,也不怕得罪人了。同时,市纪委对我们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如果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考核结果也不会好,压力还是很大的。”海宁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王懿表示。

  为了加强对派驻纪检机构的日常管理,海宁市纪委还建立了派驻纪检机构“一季一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只谈问题”,拎出工作中的“干货”,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既要向片组联系常委口头报告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又要提出针对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这一举措意味着,如果找不到问题,纪检组的成绩单就为零了。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