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浙江省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成效显著

2016年1月至5月谈话约谈848人次、办结案件59件
2016年07月29日 14:45:19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 作者:朱诗意

  7月7日,浙江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交流会在杭州举行。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驻省住建厅纪检组、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分别进行了交流,介绍了各自在如何发挥好“‘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方面的经验。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1月至5月,浙江省直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254次、巡察78次、发现驻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问题314个、提出意见建议463条,开展函询54件次、谈话约谈848人次,向省纪委专题报告53次。

  浙江省委历来高度重视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纪委坚持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去年以来,浙江省纪委在深化派驻机构年度书面廉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探索试行派驻机构负责人向省纪委领导口头报告廉情制度,要求纪检组长定期向省纪委领导班子口头汇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汇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线索。

  2016年是浙江省级派驻机构全覆盖后的第一年。35家派驻省直的纪检组自觉向上看齐,严格执行中央和浙江省委、省纪委要求,在中纪委六次全会、浙江省纪委五次全会和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等重大会议召开后,及时向驻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并与实际工作精准对接。

  派驻全覆盖后,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派驻纪检组不承担与驻在单位主体责任有关的工作。省直派驻机构强化派驻和监督意识,准确定位,聚焦主业。目前,省直派驻机构干部在驻在单位的分工兼职均已清理规范到位,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由党组(党委)主抓直管、日常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已成为常态。

  明确职责定位,让“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更显著地展现在执纪审查中。廉政谈话、廉情报告等系列监督制度和措施,目前已在浙江省直各派驻机构广泛实施,成为各级纪委及其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一种常态。

  2016年前5个月,共有22家省直派驻机构对98件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其中结案59件,提出问责建议19条,并督促相关部门对12名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此外,浙江省直派驻机构结合驻在部门实际,积极推进制度建设。据统计,2016年1月至5月,省直派驻机构为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和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和监督行为,共出台相关配套措施70余项。同时,还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13项。

  2016年下半年,浙江省直派驻纪检组将盯紧“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突出监督执纪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执纪审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