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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挂帅出征 勇于扛责担当

——访绍兴市委书记钱建民
2014年09月20日 15:05: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宋秀坤 朱诗意

  绍兴市委书记钱建民去省纪委面对面报告履责情况,接受有关委员代表现场评议后,又采取传达学习、专题研究、调研指导、集体约谈等一系列举措,督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日前,钱建民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绍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抓住落实主体责任

  这个“牛鼻子”

  记者:从绍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看,您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起到了哪些方面作用?

  钱建民:一是责任意识得到强化。对照上级新要求,年初时候,我市少数单位、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认识不清晰、落实不到位、力度不够大”等问题。为此,我们强化宣传引导,着力纠正“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事”、“今后工作照样是纪委主抓”等错误认识。在执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过程中,对11家工作不够到位的市级部门进行通报。

  5月以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特别是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及市级部门一把手集体约谈会,进一步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

  二是责任链条更加完整。我们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好各级“一把手”的职责,做到“一把手”带副手、副手协助“一把手”工作,使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形成完整体系。指导各级党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部署推进。

  督促市委、市政府领导,各区、县(市),市级牵头部门按照“三书三查三报告”、主体责任定期报告、“一案双查”等制度要求,加大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指导、考核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是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通过各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了纪律建设,有利于统一思想,提升执行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点难点工作顺利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后按新体制顺畅运作;深化了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正风肃纪民情通等工作成效明显,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同步加强了科学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惩防体系年度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严肃查处。

  统筹谋划 协调推进

  记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龙头”,绍兴市委如何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如何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钱建民:绍兴市委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5方面要求,对照省委细化提出的9条具体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重点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工作中,我们致力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形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两院”的党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层层开展检查考核。坚持“两个责任”一起抓,注重发挥好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经常听取同级纪委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保障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

  记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您如何履行职责?

  钱建民:总的来说,就是自觉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去年以来,我先后40余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或直接过问正风肃纪、查办大要案等重点工作,做到了年初抓部署,年中抓督查,年底抓检查。仅今年6月份以来,我至少5次牵头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工作,并通过电视媒体“沟通零距离”栏目与群众面对面;专题研究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来绍调研指导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研讨会精神有关贯彻意见;调研听取8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建议;牵头召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提出做好今后工作的各项要求;听取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等等。

  作为市委主要负责人,我能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下基层调研能够轻车简从,注重开展随访、暗访,切实解决发现的实际问题。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能够及时“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起到警示、保护作用。

  记者:下阶段在落实市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绍兴还将采取哪些动作?

  钱建民:主要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两个责任”一起抓,结合绍兴实际落实好上级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协调推进有关改革,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完善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转变作风,加强专项治理和工作整改,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织密制度笼子,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全面查找风险点,控制权力点,消除党风廉政建设的盲点;强化问责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实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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