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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助推湖州发展

——访湖州市委书记马以
2014年08月20日 10:29: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朱诗意 卢伟成

  近年来,湖州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日前,湖州市委书记马以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湖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

  记者:从2013年湖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看,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到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马以:一是强化了责任意识。我们始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

  二是形成了整体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委负总责,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通过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是推动了工作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深入推进“阳光湖州”建设。

  记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龙头”,湖州市委常委会如何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马以: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各自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的目标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2013年市委常委会1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注重发挥纪委的执纪监督作用。市委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使纪委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记者:市委常委会如何落实齐抓共管机制,督促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

  马以:市委在抓好自身的同时,积极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做到每一项重点工作任务都有主管市领导,都有明确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都有若干个协办单位配合参与。对下一级党委(党组),通过签订个性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二是认真检查考核。我们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由市领导带队对县(区)、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考核。今年,在重点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三是严格追究问责。对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记者: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上,有没有什么创新做法?

  马以:一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方式创新;出台市级部门限额以下工程发包、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推行公务卡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预决算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的改革。

  二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建设“阳光湖州”规范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深入开展“阳光湖州”建设,健全市县两级“12345政府阳光热线”运行平台,积极推行阳光服务指数、阳光村务指数、权力清单等制度。

  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0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67人次,述职述德述廉4422人次,函询15人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推行领导干部领衔项目制,461名领导干部领衔并上报项目454个。

  记者: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如何履行您的职责?

  马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把手责无旁贷。要坚持以上带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抓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湖州实际情况,在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全会以及有关专项工作会议上部署任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签批重要文件和相关材料,坚持每年与县(区)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带头向省委、省纪委汇报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是抓落实,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身作则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换位体验群众的生产生活,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能够做到直接阅批和接待,2013年共批转信访件250余件、接访群众80余人次。

  三是抓协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去年共8次听取办案工作汇报,在查办案件上给予有力支持和保障,全市立案查处了5名县处级干部。

  四是抓自身,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记者:下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湖州会有哪些动作?

  马以: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全力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

  三是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办案,对腐败问题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四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湖州”建设,健全市县两级“12345政府阳光热线”运行平台,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等措施,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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