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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文明行为者出境旅游将受限

2013年10月20日 15:27:00 浏览量: 来源:《宣传半月刊》杂志 作者:钟黎明

  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大声喧哗……当不文明旅游行为发生时,谁能予以规范和制止?为了倡导文明旅游,提升公民素质,我省正积极探索规范出境旅游行为的规章制度,对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出境旅游将设置必要条件。

  以什么样的姿态迎接

  2020出境旅游新高峰

  近年来,浙江出境旅游异军突起,是出境旅游的重要客源地之一。据统计,2012年全省各旅行社共组织出境游客160.6万人次,同比增长26.7%,在出境游人数上仅次于广东、北京,排在全国第3位;在增长幅度上仅次于上海,排全国第2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旅行社共组织出境游客83.5万人次,同比增长28.3%。然而,随着出游人数的大幅增长,一些游客公德意识缺失、行为失范、不守公共秩序、不懂文明礼仪的不文明行为被屡屡曝光。

  比如,去年浙江的一个泰国旅游团,从香港转机安检时,查出一对游客夫妇偷了飞机上的救生衣,说带回去自家的鱼塘可以用得上,结果惊动了香港警察署,两人被香港警方拘捕,经过两天教育后才释放;又如,在一次出国游的航班上,一名浙江游客执意要站到飞机的座位上,任凭空姐怎么劝导就是不肯坐下来,说是要站得高才望得远;再如,在一列日本新干线上,日本乘客都低声交谈,但一群浙江游客却大声喧哗,高声谈笑,无所顾忌,结果一位日本乘客忍无可忍地站出来,对着他们一顿训斥,才安静下来,随后又听到一些团友窃窃私语说,等到站下车后要去打日本人。此外,还有排队加塞、大声喧哗、景点涂鸦、随地吐痰等等比较小而又常见的现象。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了浙江公民、中国公民的形象,也损害了国家的荣誉和尊严。

  据2010年11月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游业被确定为浙江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15年,全省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6.3%,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接待国和世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浙江的出境旅游将迎来新的高峰。那么,浙江将以什么样的姿态来迎接这个新高峰?

  重点抓好三类人群、三个环节的宣传教育

  旅游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引导管理方法单一与现实环境不相适应的矛盾,已成为浙江旅游业健康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今年8月5日,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情况汇报,夏宝龙书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求宣传、外事、旅游、教育、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教育引导和行为约束,切实提升我省公民出境旅游的文明素质。

  在8月8日召开的全省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葛慧君提出,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宣传教育是治本之策。文明素质的养成需要通过长期的教育引导,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一定要坚持以教育为本,教育为先。帮助人们树立道德理念,不断提高道德素养,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激发道德自觉和道德自律,自觉做文明礼仪的传播者、实践者。在教育引导上,要突出抓好三类人群,即出境游客、公务人员以及驻外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文明教育和跟踪管理。同时,要把教育引导贯穿出境旅游的全过程,重点要抓好出境前、在境外、回国后三个环节。在媒体宣传上,要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发现最美浙江人、争做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传,将“最美”体现到具体行为中,使“最美现象”渗透到公民行为的每个方面。据悉,我省旅游系统将开展“最美导游”、“最美游客”、文明旅行社等评选活动,发现一批敬业守责的导游、一批文明有礼的游客、一批成效显著的旅行社,引导其他导游、游客、旅行社见贤思齐。

  建章立制提高公民行为约束力

  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

  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从法律的角度对游客的言行作出了规范。如其规定,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对于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加强新《旅游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我省已建立由省文明办牵头,省旅游局、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委外宣办、海关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交流情况,研究对策措施。

  据省文明办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文明出境旅游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省将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抓出实效。一是建立问责制度。旅游部门将对近期出境旅游的团队进行梳理,确保浙江的游客在境外不出现不文明行为,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团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游客的教育、引导、劝导等工作,努力杜绝游客在境外的不文明行为。二是建立信息记录制度。要对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出境旅游设置必要条件。出境旅游的领队要对游客在境外出现的、产生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比如被媒体报道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响的、被警方或有关单位处罚的、造成财政或人身损害等等情况,回国后要向旅行社报告,旅行社要留存相关材料并记录在案备查。今后,我们将探索以此为依据,对在境外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再次出境或其他方面作出限制。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我省将开设举报热线、畅通监督渠道,为人们监督不文明行为提供平台。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