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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约束迈入契约管理

2015年08月01日 10:59:00 浏览量: 来源:《宣传半月刊》杂志 作者:张丽红

  村规民约是村落居民根据本身的实际制定的关于生产、生活、行为、道德约束的规章制度,是村民的道德、伦理准则,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

  当前,新农村建设对村规民约赋予了许多新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村规民约增加了许多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对村规民约作出了许多新规范。

  如何与时俱进,从传统的村规民约中吸取精华,形成富有时代特征的村规民约?

  出于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今年浙江全面推动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

  全省各地立足实际需求进行村规民约的制定工作,体现了个性特色。比如,龙游县贺田村的《村规民约》对垃圾源头分类、定时定点投放作出明确规定,如有人违反,就会罚他送给每家每户一斤猪肉、十斤馒头,取得很好的实际效果。

  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村民普遍参与成为一大特色。各地根据大家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通过上门询问、微信、电子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解答群众的各种问题,形成“我制订、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后,各地也创新了不少做法来保障村规民约的实施。有的村还建立了“红黑榜”,对道德模范和不遵守村规民约的行为分别上墙公示;有的村还组建监督实施小组,开展日常督查,将履约情况与村民福利相挂钩。

  截至7月上旬,全省已有35.7%的村(社区)完成制订修订规约工作。

  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2.8万个村、3200多个社区将完成制订修订。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