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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单位带头礼让斑马线

2016年04月01日 16:01:00 浏览量: 来源:《宣传半月刊》杂志 作者:徐淑丹 万姗

  2014年12月,海宁开出了首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避让”的罚单,司机李先生要接受驾驶证被扣3分,并处100元罚款的处罚。他“肉痛”地握着罚单说:“以后我一定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就像重视红灯停车一样,就算没有行人也会慢点开!”

  海宁倡导文明出行之风始于2012年,公交车和出租车首先“做榜样”,之后文明出行之风延伸到全市文明单位的公务用车和私家车,同时开展一系列“机动车人行横道前不按规定让行”专项整治行动,几年下来,海宁“倡导文明出行”活动走出了新路子。

  文明单位引领文明之风

  从2012年开始,海宁从公交车和出租车入手,让“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从口号变成了规章制度。为了扩大文明出行的效果,文明单位的公务用车和私家车也进入了大家的视野。

  “海宁有各级文明单位420余家,文明单位职工私家车近万辆,在全市汽车保有量中占20%以上,抓好这一类车的文明出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海宁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于是,海宁在文明单位中开展网格化管理机动车活动。文明单位的公务用车、员工接送车和私家车驾驶员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海宁将这些车的车牌号输入文明出行数据库,可实时查询和反映每一辆车的交通违法情况。海宁市文明办每年都会对车辆数据库进行检查,违法情况较严重的车辆车主所在单位,将影响文明单位综合考评。

  去年年底,海宁市机关党工委还专门制定了《市直机关党员文明指数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设置了文明、绿色出行的基本分值和不文明行车、违章行车的减分项,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共同营造文明、绿色、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2014年2月14日,海宁交警拉开了“机动车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的宣传序幕。同年12月20日至21日,海宁交警组织开展了第一次“机动车人行横道前不按规定让行”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第一天上午8时50分时许,司机李先生因为在斑马线前没有礼让行人,被交警开出驾驶证扣3分,并处100元罚款的罚单。这是海宁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开出的首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避让”的罚单。

  此后,海宁交警投入资金40万元,在市区水月亭路、文苑路、西山路、海昌路等四条车流、人流量均较大的主干道上引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自2015年8月设备启用至同年12月底,共抓拍不礼让违法行为8913起,其中8月份抓拍2774起,12月抓拍1822起,下降幅度明显。

  为礼让点赞

  “停一停,让行人先走。”去年3月18日,在文苑路世纪花园小区路口,面对密集的车流,交警和志愿者们同时打起了手势,示意打头的第一辆车先停,后面的车自然也缓缓停下。“大妈,大胆地过马路吧!”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不少行人小跑着通过了路口,似乎也不愿让车辆久等,有的甚至为刚刚让行的私家车司机鞠了个躬。

  只要来往的车辆配合劝导,自动停下,交警和志愿者们就会一手竖起大大的点赞牌,一手跷起大拇指,为司机们点赞。

  据了解,海宁的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共2000余人次参加过“礼让斑马线 我为你点赞”等文明出行劝导活动。

  如今,文明礼让之风吹遍了潮城的大街小巷,交通井然有序。当越来越多的海宁人参与其中,懂得尊重分享,懂得秩序规则,文明交通就会成为城市生活的新常态。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