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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企业要有担当有坚守

2015年11月16日 15:13:00 浏览量: 来源:《宣传半月刊》杂志 作者:徐淑丹

  今年夏天,一部《捉妖记》以24.32亿元创国内最高票房纪录,欣喜之余众人慨叹:原来国产片也可以赢得大市场,原来国有文化企业满满正能量的作品也可以赢得高票房。

  当下,大多数文化工作者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发生矛盾时,如何取舍?

  9月,这道“难题”连带着答案,一起被写进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里。该《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全面要求,探索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文化企业确保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这一顶层设计,也成了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定海神针”。

  浙江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

  发展文化产业,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内生要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早在2003年,浙江被中央确定为两个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就迈出了作为先行者的坚实一步。

  《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多年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标,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步伐,推动文化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1年9月29日,浙报传媒成功借壳上海白猫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之初,浙报传媒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3年来,浙报传媒实现固定活跃用户5000万,全面构建新闻传媒、数字娱乐、智慧服务和文化产业投资“3+1平台”大传媒产业格局,初步实现互联网枢纽型传媒集团的基本架构,以服务集聚用户、以新闻传播价值,积极探索和实践融媒体时代“新闻+服务”的新商业模式。

  浙江卫视的“中国蓝”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其播出的《创业创新在基层》《寻找可游泳的河》等大型新闻行动声势浩大,《中国好声音》《中国梦想秀》等标杆综艺节目反响强烈,跻身省级卫视“前三强”;浙江影视(集团)公司投资拍摄的电影《建党伟业》《烈日灼心》《捉妖记》票房不俗,电视剧《温州一家人》《中国1921》《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先后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有力打响“浙派影视”品牌。2014年,浙江广电集团重点打造“浙江卫视”“家庭购物”“媒体融合”和“影视生产”四大战略重点,实现经营创收稳步增长,总资产达131.8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2亿元、利润20.7亿元,分别增长23.2%、12.3%和12.8%。

  《之江新语》《大数据时代》《芈月传》……浙江出版联合集团这些年的发展可谓风生水起,通过多元发展布局务实推进,出版了一大批风格新颖、在市场上畅销的精品图书,得到社会好评和市场肯定,连续五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

  立足“做强国有、扶优民营”,浙江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国有文化单位,同时大力培育和扶持民营文化企业,推动国有民营两翼齐飞。2013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80.4亿元,同比增长18.9%,占GDP比重为5.0%,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等研究机构发布的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结果表明,浙江省综合指数位列上海、北京、江苏之后,排在全国第4位。

  掌声往往连着经济效益

  今年6月27日,某卫视播出喜剧演员贾玲及其团队演出的《木兰从军》剧目。在此剧中,巾帼英雄的代表花木兰被恶搞成一位贪吃、不孝、花痴、畏战的“傻大妞”。节目播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花木兰故里的网友、木兰文化专家和大家一起,对贾玲团队、节目制作方,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在市场经济中,如何防止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率、唯点击率,是文化企业和广大文化工作者必须直面的时代考验。在这方舞台上,我们该怎样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在去年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也特别强调,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

  其实,现实中,掌声往往连着经济效益。无论是掀起收视热潮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电视剧《国家命运》《焦裕禄》《温州一家人》,还是创下票房佳绩的浙产电影《捉妖记》,或者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剧《凤凰绣》、越剧《吴越王》、昆剧《韩信大将军》、交响乐《唐诗之路》、舞剧《王羲之》等,还是被称为中国当代文学“走出去”的领跑者——麦家的长篇小说《解密》,这些作品,再次有力地证明:正能量与市场化根子上必然一致。

  “说到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市场化是绕不过的一道坎。因此,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非鼓励‘赔本赚吆喝’,而是要运用好市场的货币投票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采访中,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表示,强调内容的导向性、公益性,不等于排斥市场规律,否定企业的盈利性。目前浙江国有院团、出版社艰难的改制转企,就是为破除僵化的体制,遵循市场的供需法则。

  文化企业第一位的任务是社会效益,其与经济效益并不矛盾,是可以统一起来的。事实上,只有彰显社会效益的掌声常常响起,才有文化市场的久久繁荣。

  国有文化企业要善于“站着挣钱”

  “出版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出版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文化责任。特别是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出版企业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意识形态属性贯穿于产业发展中,确保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轨道上健康运营。”日前,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童健表示,在他看来,出版单位虽然都已经转企改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但转企改制并不意味着其“文化”本质属性的改变。

  杨建华认为,要确保国有文化企业坚守社会责任,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就需要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体制机制的支撑和保障。“《意见》中明确强调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企业内部机制,完善外部管理体制,强化政策具体措施,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就是这个原因。”

  目前,通过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文化法治建设,我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但在让文化走向市场的同时,如何在市场的大潮中培育出我们自己的合格市场主体?如何树立起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如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方向?从这个意义上看,国有文化企业更应有所担当、有所坚守。日前,记者了解到,省委宣传部目前正在起草实施意见,不久之后,浙江的国有文化企业将得到一个更明确细化的答案。

  谋利当谋天下利。国有文化企业肩负着推动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做强做大做优的市场化过程中,一定要善于“站着挣钱”,筑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的长青基业。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