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履行监督职责 做实责任追究

——访嘉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刚
2015年02月20日 09:54: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嘉纪宣 李建

  去年以来,嘉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党的诞生地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记者:请您谈谈嘉兴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有效做法,特别是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

  陈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其中的关键点,就是强调和突出“责任”二字。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要求,嘉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履行监督责任:

  落实“责任报告”。紧扣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 建立了报告制度,督促7个县(市、区)、96个市级机关部门、73个乡镇(街道)党委(党组)全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了落实主体责任的书面报告。市纪委常委会听取了所有县(市、区)委书记、重点部门党委“一把手”的口头报告。

  厘清“三份清单”。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三份责任清单”,把“两个责任”的内容进行具体化、项目化,实现清单管理,层层传递压力。

  强化“一案双查”。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追责的力度。2014年,因发生违法违纪系列案件,嘉兴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人员都不同程度地被扣除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金。海宁市安监局原党组书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被免职。

  促使反腐败工作

  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记者: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加大了案件查办的力度,请问嘉兴市在案件查办方面有什么变化?

  陈刚: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既要重“量”,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不减,更要提“质”,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就需要运用法治思维,把握法律原则,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查处腐败,促使反腐败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过去一年,我们以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修订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实施办法、使用“两规”措施操作办法、谈话人员工作守则等18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把案件查办全过程纳入制度规范的笼子。落实了特勤陪护人员专项编制,在全省率先组建特勤陪护队伍,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期间特种勤务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办案期间安全;升级改造办案点,认真落实在市级办案点集中办案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办案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统筹协调机制,定期牵头组织召开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共商重大复杂案件。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全市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显著提升,科级干部查处时间大幅降低,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障。据统计,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322件,同比上升65.9%。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24件,结案403件,处分党员干部40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56.21万元。其中,涉及县处级7件,乡科级42件。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

  记者:按照“三转”要求,嘉兴市如何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激活内生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陈刚: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改革创新始终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持续深入的源动力。过去一年,嘉兴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激发内生力。

  一是扎实推进“三转”。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处室占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二,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编制总数的57%。开展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二轮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达119个,保留18个,确保人员精力、编制力量集中聚焦一线。

  二是创新派驻机构管理。全面落实市级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报告、交流、协作三大平台,实行专项工作“一事一报告”、日常履职“一季一报告”、整体工作“一年一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派驻机构片组活动,集中点评履职情况,协调处理难点问题。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三思三观”大讨论、“三比三提”大轮训、“三联三解”大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建立改进作风制度28项。设立“纪检讲坛”,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先后举办6期纪检监察实务操作培训。加强80后纪检新人培养,举办青年讲坛、团队拉练等活动,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专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内部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记者:2015年,嘉兴市将如何继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纠“四风”?

  陈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5年,嘉兴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使好的作风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一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盯重要节点,围绕公款吃喝、机关效能、公车私用等重点事项,开展高频次检查,做到月月有计划、周周有暗访。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入整治餐费接待费违规转移规避检查和违规违纪发放津补贴、送节礼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媒体曝光、追究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二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狠抓责任落实。深入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个别基层干部贪污侵占和涉农涉地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加强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三要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实施细则,对各地各单位作风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考核体系。广泛运用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网上评议等手段,开展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

  ■人物名片

   陈刚

  1963年4月出生,金华义乌人。曾任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正处级副主任,申诉复查室主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等职。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