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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要求 履行监督职责

——访湖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浩
2015年02月20日 09:46: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卢伟成 贾歆琰

  记者:湖州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有何有效做法,特别是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

  陈浩: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整体。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积极协助市委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当好参谋助手,协助抓好“上对下”的责任落实工作。我们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环节,层层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在责任分解方面,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分项明确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责任督查方面,以面对面谈话为主要抓手,注重把握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去听去看,并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市纪委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2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项约谈,对7家市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作风约谈。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21件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在责任考核方面,完善量化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进一步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探索开展了专项抽查、现场测试工作,随机检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随机抽查、现场测试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避免通过突击性工作来应付检查考核的现象。

  强化督促检查,重点做好“下对上”的履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做到事前广泛收集情况,事中认真听取报告,事后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形成有报告、有评议、有督查的闭合回路。市县两级纪委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听、纪委委员现场评等形式,将听取报告与专业点评、问题反馈与落实整改相结合,扎实做好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全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部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

  记者:湖州如何联系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三转”?

  陈浩:“三转”本质上是向党章回归,是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要求回归。我们以“学习党章、推进三转”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强化管理、提升能力。

  及早部署抓推进。中央纪委提出“三转”要求后,我们通过专题研讨、工作部署、业务培训、专项督导等形式,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主动适应“三转”要求,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问题。市纪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内设机构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

  设计载体抓推进。为切实避免“三转”空转、虚转,我们在“三转”推进中坚持工作载体化,突出转变执纪监督理念、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方式、提升预防工作实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这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持续深入推进“三转”。

  做好“四法”抓推进。做好加法,突出主业。全面完成市、县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将机构和力量配置向监督主责、执纪主业倾斜,使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机构数的73.7%和人员编制数的78.6%。做好减法,清理副业。全面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93个削减为17个,各县区纪委平均减幅85%;全面抓好市、县两级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分工清理规范工作,全市33家市纪委派驻机构、 129家县级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均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专用要求,督促基层纪检干部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做好乘法,深化改革。紧密结合湖州实际,明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使反腐败工作产生1×N效益;做好除法,纯洁队伍。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

  记者:纪委聚焦主业以后,如何加大惩治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等案件?

  陈浩: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最有力的手段,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力。

  突出重点,严肃查办案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办案重心,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去年共立案347件,结案348件,处分359人,同比分别上升9.1%、10.5%、12.9%;查处乡科级以上干部50人,同比上升22%,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

  更新理念,转变办案模式。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定期排查制度,全面清理案件线索,对线索统一排查、统一办理、统一审批。坚持“短、平、快”办案,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

  夯实基础,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各项规定,县区“两规”案件统一集中到市纪委办案点集中办理,并建立健全特警陪护、第三方监控等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全程指挥、监控和监督办案,保持了成案率、移送率和安全率均达100%。

  记者: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下一步湖州市会有哪些新动作?

  陈浩: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二是健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机制,采取主抓直管、约谈提醒、专项抽查和现场测试等办法,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敢于把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用起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 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既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三是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持不懈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问题,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形成有力震慑,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四是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三转”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六是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人物名片

  陈浩

  1969年出生,金华永康人。曾任浙江水产学院团委副书记、书记,宁波大学团委书记,象山县副县长,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主席,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台州学院党委书记。2011年12月任中共湖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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