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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震慑”凸显派的权威

2016年04月20日 14:58: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杜玲玲 柳益平 等

  “我要主动向组织交代我的问题,希望组织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2016年1月,云和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开门见山地表达来意之后,他详细地交代了违纪事实并递交了相关材料。

  其实,此前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并没有掌握到王某违纪线索,也未收到任何举报。那么王某为何主动交代问题呢?“前段时间,单位领导参加了党风廉政反腐败动员部署会后,立马传达会议精神并通报了有关违纪案例,并对大家提出了严肃的纪律要求,我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内心压力很大,天天担惊受怕,所以下定决心来向组织坦白。”王某说。

  自2015年底云和县完成派驻全覆盖以来,已有2名干部主动到派驻纪检组交代个人问题,30人主动配合县派驻纪检组的调查工作。

  县纪委常委叶志明告诉记者,“这主要得益于派驻全覆盖。2015年底我们完成对县直62家单位的全覆盖。之后,我们采取了‘宣教+震慑’模式,经过一季度的实践,驻的优势,派的权威逐步凸显”。

  2016年3月21日晚,云和县交通运输局的会议室灯火通明,在座每位干部人手一本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觉得学习‘两项法规’跟学习业务知识一样重要,特别是让我知道了不该干什么,不会稀里糊涂犯错。”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说,这已是派驻第八纪检组第5次组织单位干部对“两项法规”进行集中学习。

  现在每周一晚上县直单位开展夜学成为了云和县的常态。“原来我对许多规矩和纪律很模糊,通过集中学习让我更加明白了哪些‘红线’不能踩。”一位参与夜学的干部对记者说。除开展周一夜学外,云和县派驻纪检组还采用观看廉政影片、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提高派驻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筑起廉洁防护墙。

  德育还需与法制相结合。为了让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有据可依,县纪委还结合本地实际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云和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暂行办法》《云和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报告暂行规定》《云和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分片协作暂行规定》《云和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纪律审查有关工作暂行规定》等系列制度,让派驻纪检组明确了该干什么,该怎么干。

  “有举报就核实,有线索就调查,有问题就处置。”这是云和县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原则。派驻一季度以来,该县派驻纪检组运行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警醒了一批干部。据悉,仅县派驻第八纪检组第一季度就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廉政学习会9次,开展廉政谈话39人次,批评教育干部11人,立案调查问题7起。

  “严管就是厚爱,一个季度立案调查问题7起,这在以前不可想象的,我们就是要把重点放在纠正小问题上,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通过标本兼治,逐步形成不想腐、不敢腐的常态。” 第八纪检组组长雷永东说。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