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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向脱贫补助的“黑手”

2016年02月20日 14:01: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杜玲玲 卢敏偈 潘小锋

  下山脱贫补助,顾名思义是帮助农村困难群众下山脱贫的一种补助,然而这本属于农村困难群众的雪中送炭之钱,却成为了少数村干部捞点油水的新门道。前不久,在衢州天马街道程村(因行政村合并,现更名为天马街道东港村)就查出了村两委干部集体虚报冒领下乡脱贫补助的典型案例。

  天马街道程村地处衢州西部山区,长期以来经济基础薄弱,是典型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省下山脱贫补助政策实施后,时任村支部书记的杨士良和村民主任黄莲明等村两委干部,本着为本村村民争取政策优惠的初衷,几经努力申请到了下山脱贫项目。自2009年开始,下山脱贫项目分期实施。第一期为2009年,申报共计70人,第二期为2010年,申报共计167人,按5600元每人的标准,共计补助132.72万元。

  看到申报上去的村民纷纷领到补助,杨士良等村干部原本为民谋利的心态渐渐发生了改变。杨士良在后来的忏悔录中谈到:“看到村民把钱装进口袋,我们村干部辛辛苦苦跑来项目,却因不符合条件什么也没有,心里开始不平衡 。”就是在这种失衡心态的驱使下,几名村干部趁机揩油的贪欲之心开始蠢蠢欲动。

  在一次村两委会上,有村干部提议村两委成员也要享受下山搬迁补助政策,其他人一拍即合。后来在申报时,时任村会计黄庆良还给大伙提了一个小建议:“不要以村两委成员为户主上报,那样太显眼了”。2011年4月,杨士良、黄莲明、黄庆良、徐土海4人便在本村实施第三期下山脱贫项目时,利用申报、初审的职务之便分别以自己母亲、儿子等直系亲属为户主上报了申请。2013年2月,4人如期分别领取了14400元、10800元、14400元、14400元补助款。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2015年,天马街道纪工委竟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在线索排查时,街道纪工委发现原程村有12户农户申领补助的材料有违规嫌疑。随后,街道纪工委结合群众举报信息,对案件线索进一步深入核实,结果发现杨士良、黄庆良等4名村干部的母亲、儿子等直系亲属的名字竟在这12户可疑农户中。面对铁一般的证据,4名村干部很快向当地纪工委交待了自己违纪事实,其弄虚作假、侵占扶贫资金的真面目也暴露在阳光之下。

  把“黑手”伸向农村困难百姓下山脱贫款,侵害群众利益,必将受到严惩。2015年11月18日,原程村村党支部书记杨士良、村民主任黄莲明、支委徐土海和村会计黄庆良等4人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党和政府严厉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是大快人心!”街道纪工委斩断了那几双深藏在群众身边的“黑手”,当地农民纷纷拍手称快。

  ■链接

  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农村基层腐败严重的问题,2015年年初,天马街道纪工委对虚报冒领下山脱贫补助、骗取种粮补贴等8类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开展立项监督。一年来,街道共查办涉农问题案件6起,查处违纪违法党员9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2人、移送检察院1人。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