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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问责年”交出靓眼成绩单

2016年01月20日 13:46: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杜玲玲

  “2015年,立案918起,处分党员932人,其中党纪轻处分的416人;106名领导干部被追责……”近日,记者拿到了一份2015年衢州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年”的成绩单。

  这份成绩,是衢州市纪委一年默默耕耘地结果。从2015年之始,衢州市纪委就统筹全局,为新的一年谋好了局: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为打造幸福衢州提供纪律保障。

  立项监督:

  发现问题有了“跟踪器”

  “龙游县湖镇镇党员徐建强阻扰省重点水库建设工程推进,并撕毁了已有30多名党员、代表签字捺印的《关于原则同意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纪律处分……”

  上述违纪事件是衢州市2015年开展立项监督中发现的典型个案。据悉,为加强重点领域的常态化监督,从“监督执纪问责年”之初,衢州市纪委就以立项监督为抓手,要求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派驻纪检组上报本年度重点监督执纪项目。

  “针对重点工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龙游县申报了‘村农田水利项目施工建设’的立项监督;针对公务接待中存在违规问题,常山县申报了‘公务接待规范管理监督’项目……”记者翻看该市全年的监督执纪立项清单发现,立项内容涵盖了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

  “我们需每月上报监督情况,市里每季度进行通报,在落实监督的过程中,我们也是严格贯彻‘四种形态’的要求。”常山县纪委一项目监督负责人说。截至2015年底,衢州市全市共对 161个监督执纪项目立项,对发现的825个问题予以了及时纠正和整改。

  一案双查:

  “甩手掌柜”有了“紧箍咒”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在“监督执纪问责年”里,衢州市在强化监督执纪的同时,也强化了问责力度。

  “当事人违法违纪,只追究当事人责任?那就错了,我们强化了‘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衢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5年5月,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原副局长余某明就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了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余某明被处分的直接导火索就是其下属农机管理总站原站长舒某某和副站长徐某某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十年三个月。一个单位连续两人因职务犯罪落马,随后区纪委启动了“一案双查”。经查:余某明没有对分管的农机管理总站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检查,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制度,没有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舒某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及徐某某犯受贿罪失管、失察。

  “市里推行责任追究建议书制度,调查组在查清案件的同时,需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以违规违纪之事倒查管人管事之人。”衢江区纪委具体经手该案的工作人员说。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106名领导干部被追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90人。

  龙游县湖镇镇纪委对村农田水利项目施工建设开展立项督查。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