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室执法室都能办案

海盐县推行“全员办案”机制
2014年12月20日 17:39: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蔡琳 刘俊

  “按照我们纪委以前的工作机制,一线办案人员和非一线工作人员区分比较明确,与办案相关的工作,往往是纪检监察室的几位同志来做。一方面,办案同志的任务较重。另一方面,其他同志不懂办案,纪委的整体办案能力难以提升。”谈起以往的办案工作,海盐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钟亚萍颇有感触,“从今年开始,我们尝试推行‘全员办案’,让其他科室的同志参与到办案工作中去,拓展大家的业务范围,扩充县纪委整体的办案力量。”

  今年9月,为了查办县环保局的一件案子,钟亚萍第一次参与办案工作。“当时确实没有经验,第一次去银行查资料的时候,甚至忘了要带介绍信和执法证,查账的过程中,很多财务问题也是在审计局同志的帮助下进行的。”这次办案经历,对钟亚萍很有触动,尽管之前为了配合“全员办案”工作的推行,海盐县纪委为非一线工作人员组织了几次培训,而且每月也会通过县纪委的“清风讲坛”进行相关的业务学习,“但培训和实战是有区别的,很多东西随着工作的进行才能了解”。

  与钟亚萍相比,纪检监察二室的陈彬感触更为直接。今年10月,陈彬从原来的执法室调整到了纪检监察室,由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变成了一线办案人员,然而这个转变对他来说其实并不难。“因为‘全员办案’的推行,我在执法室的时候就曾被抽调去参与办案,有一次还参与了对‘两规’对象的谈话,这种经历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通过这几次办案,陈彬逐渐熟悉掌握了相关程序:“经过那几次锻炼,我也算是轻车熟路,很快就适应了现在的工作。”

  “全员办案”的实行,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也带来了改变。纪检监察一室的黄文君在谈到“全员办案”时说:“现在参与办案的同志增加了,帮我们分担很多工作,这样一来我们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盯紧、分析手头的案件线索,保证了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成案率,实现了纪检监察专案攻坚‘查大案’。”数字的变化也印证了黄文君的感受,今年1至11月,海盐县纪委自办案件达24件,办理窝串案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1.2%。

  与“全员办案”工作相配套的,是海盐县纪委的“三案齐办”工作机制。海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坚介绍:“在全员参与办案的基础上,办案力量得到了扩充,改变了过去案多人少的情况,这样就具备了加强监督执纪的条件。所以我们适时推行了‘三案齐办’工作机制。”按照“三案齐办”机制的要求,执法监察专案、综合巡查专案与纪检监察专案要同步进行,根据不同的工作难度,调配不同的办案力量。“这样就有力地拓宽了案件渠道,监督的力度、广度和实效也大大提升。”王坚说。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