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回归主业,从办案开始

2014年10月20日 16:28: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蔡琳

  “过去一年下来,我们查办的案件不会超过3个,而今年仅上半年,我们已办结的案件就达到了10件,基层纪委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临安市天目山镇纪委书记王伟今年明显多了一些“做纪委书记”的感觉。“过去基层纪委的‘副业’太多,没有太多精力去查办案件。但今年就不一样了,与监督执纪无关的工作大大减少,办案的精力多了,工作回归到了主业上。”

  今年以来,临安市纪委加大力度查办各类案件的同时,有选择性地将部分案件交给基层办理,通过“传、帮、带”等措施,充分调动基层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截至今年9月,临安市纪委共立案165件,同比上升79.3%。下发到镇街纪委处理案件92件,同比上升95.74%。镇街自办案件14件,而去年同期则只有1件。

  “办案数量上升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市纪委主动将一些原由市本级办理的相对简单的案件交给基层纪委,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精力去侦办一些大案要案。比如今年上半年我们就侦办了10件经济类案件,比以往一年的侦办数量都要多。”临安市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说,“市纪委与基层纪委根据各自的办案能力进行基本分工,各尽其能,提升了整体的办案效率。”

  为了提升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保证办案质量,临安市纪委举办了全市纪检干部培训班,对基层办案的职责、权限、流程、取证方法进行全方位培训。临安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已经办了两期培训班,同时还选派了4名镇街纪委干部去北京培训。我们还制作了审理业务培训手册,下发到基层纪委,供他们进行学习和参考。”

  另外,针对基层纪委在实际办案中常常由于权限受到限制,比如一些银行信息、人事信息的查询等,市纪委则会积极提供协助,共同解决。同时,对于基层纪委办结的案件,市纪委审理室也会进行审核、把关。“我们会对一些有一定难度的基层自办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进行全面指导,并对所有基层自办案件的办案流程和证据材料统一把关,防止程序缺位,事实不清。”临安市纪委审理室的工作人员表示。

  在提升基层纪委办案业务能力的同时,临安市纪委也加强了对基层纪委办案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同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沟通,要求镇街纪委书记不得具体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和临时性职务;另一方面加强考核引导,对压案不查、久拖不办的加重扣分。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