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宁波村干部用权有了紧箍咒

2014年09月20日 15:21: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蔡琳 朱建峰

  小小的一个普通灯泡,商店最便宜要6元,网上买只要3元,买得多更划算……在宁波市象山县墙头镇方家岙村,村干部们如今已养成了“货比三家、精打细算”的习惯。为了采购一批灯泡,他们先去镇上的店里询价比较,又在网上讨价还价,最后才由村监委拍板,从价格更低的网络渠道购买。

  不只是方家岙村,在宁波,所有村干部如今在职责上都有了明确的界限,履职也更加规范。“我们的每一笔支出,都要采取边报边审的做法,未按规范操作,一律不准入账。”北仑区春晓镇民丰村党支部书记周华彪说。

  “阳光、透明”,自从宁波市编制“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监督以来,这两个词就成了各地村民对村干部办事最多的评价。

  今年初,宁波市将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管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村监委的监督作用,将村干部的各种权力梳理和细化,编制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将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所行使的内部事务管理、小型工程建设、办公物品采购等权力进行逐一界定;重点强化村监委的监督职能,从决策程序、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等方面,对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进行全程监督。宁波要求全市2456个村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基层权力清单的全面梳理和编制。

  “有时候我们村干部是害怕做事情的,去年,村里要建一个文化广场,由于工程资金达几十万元,村干部有些顾虑,怕村民质疑村干部有私心谋私利。”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党支部书记葛民春深有感触地说。而就在村干部患得患失的时候,镇里拿来了《村级事务权力清单》,依照清单流程,涉及村级工程建设的各种问题一目了然,村干部就自然敢放手去做了。这份权力清单总结出了涵盖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的36条“小微权力”,并将村级事务运行梳理成45个流程图,建立了一套农村基层组织权力清单。

  为了让更多村民了解村干部的职责范围,以便更好地监督,宁波市许多地方把农村基层权力清单编辑成小册子,发放到家家户户,摆放在每个服务窗口。“连跳广场舞的大妈,都知道村里最近在干什么、花了多少钱,村干部想搞猫腻,绝对不可能。”余姚市一位村支书感叹。

  今年以来,宁波市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件明显下降,群众对基层干部的满意度也明显上升。“工程涉及哪些方面、资金如何管理、工程质量如何监督,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得明白,村干部亦能规范透明地为民办事,干群之间的信任感自然而然就有了。”宁海县纪委一位干部说。

  “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宁波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村务监督工作,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初衷,就是让村干部更好了解自己的权力边界,用制度约束人,保护人。

  除了权力清单外,宁波市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细则,细化了56项责任追究的行为,并辅以扣减年度考核分、固定报酬和绩效考核奖等手段,从严追究村干部违规违纪责任。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