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温州洞头:构建纪检监察“微力量”

2014年09月20日 15:16: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 作者:蔡琳

  微信作为一种功能强大的通信工具,在生活与工作领域中被广泛使用。去年3月,温州洞头县纪委开通了官方微信账号“洞头纪委举报平台”。如今,这个拥有3200多名订阅用户的反腐平台已经运行了一年多,究竟产生了多少作用,是否能够真正实现网络反腐呢?

  在微信上搜索“dtjw_jbpt”这个账号,便可以找到“洞头纪委举报平台”,平台首页的介绍显示:本平台受理对洞头县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平台刚开通不久,就收到一条关于洞头县某单位工作人员庄某在办事过程中收受礼品的举报。”洞头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后经调查,庄某确实存在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原则为他人办事的行为。

  针对庄某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对其作出调离工作岗位、通报批评、上缴罚没款4000元等处理。据了解,目前平台已收到的举报信息有107件,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效能、党员干部违纪等多方面。

  点开历史消息,可以看到平台既发布过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的通告,也发布过本地官员涉嫌违纪被立案、党员违反计生被立案等“猛料”。据洞头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平台已经发布了16条本地党员干部被处理的消息。

  “以往的信访举报形式存在一些不足,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因为是匿名举报而难以有效跟进。”在谈到开通微信举报平台的初衷时,洞头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而通过微信平台,工作人员就可以用语音、图片、视频等形式与举报人进行点对点的交流,这样就大大方便了通过举报线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同时也有利于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平台开通以后,一些涉及外地党政机关的举报信息也纷至沓来。“3200个订阅用户,外地的占了不少,可见百姓还是很关注这个东西的。如果各地纪委都有微信平台,这些信息可能就不会跑到洞头这个海岛上来了。”对于这些外地举报信息,平台管理员郑长昊只能回复对方去找当地纪检部门反映。

  如今经过一年多的建设,这个举报平台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运作模式:举报平台收到举报线索后,管理员会按内容分类转发给分管领导,后者通过微信交给相关科室快速处理。查处结果再按此流程“倒流水”走,最后通过微信向举报人和社会反馈。

  “洞头纪委举报平台”是温州各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开通的第一个以接受举报为主要功能的微信公共平台。随后,洞头县又开通了“清廉洞头”微信平台,用于宣传廉洁理念、发布廉政要闻等。除了洞头县,温州的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也相继开通了微信公共平台。据介绍,自去年温州各地纪检监察系统全部开通实名微博后,下一步将陆续开通认证微信公共平台,给本地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注入更多新鲜元素。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