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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风波“逼”出一项创新

村务监督委员会诞生始末

2014年07月20日 09:59: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方超 蔡琳

  10年前,一个名叫“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就在这个小村庄,在村民与村干部的一场冲突后应运而生。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来自最基层的创举,会成为完善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星星之火。

  这正印证了那句话:“制度变迁总是从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蹒跚起步的。”

  一台液晶电视挂在墙上,屏幕中滚动着一串串数字,村民洪孝广是来村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却对这些数字产生了兴趣。“看看村里这个月都花了哪些钱。”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像个研究股票的投资客。

  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场景,在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10年前,一个名叫“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就在这个小村庄,在村民与村干部的一场冲突中应运而生。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来自最基层的创举,会成为完善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星星之火。

  这正印证了那句话:“制度变迁总是从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蹒跚起步的。”

  10年的光景,后陈用4个“零”实现了从一个“上访村”到“明星村”的转变:群众零上访,干部零违纪,群众零投诉,违规收入零入账。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村口一排排别墅式的新房中就能窥见。

  “以前我们都不知道村干部在干什么,自从有了村监委,大家都很放心,人均分红也一年比一年高。”正盯着屏幕的洪孝广说。

  后陈村的变化,是浙江乃至全国广大农村基层变化的一个缩影。2014年6月,在村监委制度建立10周年之际,我们从后陈开始回望,这项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度,如何在基层民主自治的肌体里生根发芽。

  用监督权化解矛盾

  “都是逼出来的!”每当被问起村监委的诞生历程,时任后陈村党支部书记的胡文法总是用这句话作答。

  后陈村办公楼里的一张老照片,印证了胡文法的说法。这张照片里,一辆吉普车被掀翻在路边,十多年前那场冲突的紧张气氛让人一眼就能感受到。

  当时,村里有一片沙场,承包出去40亩,承包者却违规多占了十几亩,而村干部竟不闻不问。后来有人得知,村干部是收了好处。这消息像根导火索,把村民们长期对村干部的积怨引爆了。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乡干部赶来调停,也成了发泄的对象,车刚到村口,就被村民给掀了。

  “2004年以前,村里的大小事情都是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两个人一捣鼓就行了,村民根本无权过问。村里的钱就像村干部自己的一样,今天拿去吃饭,明天拿去喝酒,村里一年光招待费用就高达二三十万。”现任村监委主任何荣伟这样描述当时后陈村的财务乱象。而这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后陈村成了名副其实的“上访村”,前后两任村支书因经济问题落马。

  矛盾像雪球般越滚越大,怎么办?新上任的村支书胡文法面对一团乱麻,抽丝剥茧之后,找到了问题的源头:村民必须能真正当家作主。而当家作主的前提是,让村民必须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他想出一个法子:由村民选出一个名为“财务管理监督小组”的中立组织,对村“两委”的每月财务支出进行审核签字。没经过监督小组签字的,就不能报账。这个监督小组,就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身。

  这个办法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很快后陈村的情况就开始好转。为此,县里还派出专门工作组前来调研。

  2004年6月18日,在县里工作组的指导推动下,后陈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并选举产生了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

  按照新制度,3位村监委成员的权力可不小:村里除党务会议之外的村务会议,他们都要列席参加。对村两委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可提出废止建议,年终时可参与街道党委对干部的考评。

  以制度化规范监督

  村监委成立不足一月,村里的大事就来了。2004年7月,后陈村获得了一笔1000多万的土地补偿金,村“两委”准备用这笔钱盖一个3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出租。首任村监委主任张舍南表态:“按照监督制度,应该搞个听证会。”

  当场就有干部不高兴了:“你这个人上来就挑刺,你没来我们不是也做得好好的?”张舍南也急了,两人当场吵了起来。

  最终在村支书胡文法的支持下,后陈村就使用集体资金盖厂房出租分红的问题召开了全村听证会。从此,有大事就要召开听证会成了后陈的一项固定制度,也没有村干部再提出异议了。

  村监委给后陈带来了什么变化?何荣伟举了个例子:“村里招待费从每年二三十万锐减到几千元。按照新规定,村里接待客人,每人伙食标准20元,花超了,就得村干部自己兜着。”

  由此,在村级自治组织架构中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督组织,对村务决策、执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的“后陈经验”,作为打破“半拉子民主”的鲜活实践,成为全省的一个范本,各地纷纷前来取经。

  武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楼国康介绍,“后陈经验”以“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为基本结构。一个机构,即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至4人,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受其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同届,被赋予列席村务会议、财务票据稽核等职能和定期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等义务。

  两项制度,即《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其中,《村务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农民建房、村干部报酬、财务收支等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村务管理行为。《村务监督制度》对村监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地位、职责、权利、义务及纠错、罢免的途径和程序作出详细规定,有力地约束了村干部的权力。

  继武义之后,温岭、天台、嘉善等地也相继建立了村级民主监督机构。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在全省推广。

  经过几年的摸索,2008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村监委的性质、组织设置、成员的任职和终止条件、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到2009年底,全省3003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面达到100%。

  地方的成功实践,也为全国的立法提供了借鉴。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现在监督与被监督已经成为后陈的一种文化,习惯已经形成了,制度也不会倒退,已经深入骨髓了。”楼国康如此评价现在的后陈村。

  靠信任创造和谐

  村监委的建立,为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使得农村基层的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调查显示,2004年以来,我省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量连续下降,农村经济社会持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干部有私心,群众不相信,干群关系紧张,什么事也干不成;反过来,干部没有私心,群众很信赖,干群关系和谐,再难的事业也能办成。”天台县下峧村村支书周兆江对此深有感触。

  过去,下峧村想改造公共厕所,要拆一口露天粪坑,村民都不配合,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后来有了村监委的监督,村民慢慢对干部信任了,干部的威信也树起来了。村监委成立第二年,全村共投入250余万元资金搞建设,办成11件大事,多数村民都主动配合,“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在天台县后岸村,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村里进行农居改造,有部分村民需要先拆房。70多岁的陈定山老人带头表态:“尽管拆”。村干部问:“您住哪?”老人答:“没关系,自己解决。”

  老人对大伙说,村干部办了什么事,花了多少钱,通过村监委的监督和公开,他都看在眼里,知道村干部是真心为老百姓办事的。

  地处嘉善县开发区的优家村,因征地拆迁有了上亿元的集体资金。但是由于管理不规范,加上原村“两委”干部有经济问题,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上访激烈。有一段时间,开发区领导陈贤明几乎天天接待优家村的上访群众,“我们都说优家村该叫‘忧心村’了。”陈贤明说。

  自从有了村监委,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优家村账目查清了,相关人员受到了处理,通过强化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村集体经济发展了,民怨也平息了。

  今年69岁的屠龙春,曾经是全县闻名的上访户。“几年来光上访路费就花了5000多元,打印的资料一个人都挑不动。”屠龙春感慨道,“现在,我已经习惯通过村监委的渠道去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对村里的工作大家也都放心了。”

  村监委制度在武义萌芽,在全国推广。在此过程中,浙江各地也进行了形形色色的创新。杭州市余杭区开展了“满意村监委”活动,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监委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天台县建立了一个由检察、农办、民政、农经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库,组建了政策宣讲团,对村监委成员进行专题授课、现场指导;而作为发源地的金华,则在进一步的实践中摸索出了“居务监督委员会”,“校务监督委员会”等“延伸产品”,将监督扩展到更多的领域。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