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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匠精神涵养时代气质

2016年06月21日 15:21:00 浏览量: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刘维涛

  怎样弘扬工匠精神?

  市场环境 激励制度 文化氛围 教育培训

  记者:培育一种精神,让它落到实处、成为普遍的追求,本身就是慢工细活,需要从根本处的制度和文化入手,各位对此有何高见?

  董志勇:培育工匠精神,最重要的一点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包括毫不动摇地坚持高度尊重劳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的人才激励制度。

  这些年来,我们对于劳动的尊重与激励,远没有跟上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步伐。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企业家的评判标准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全社会已形成高度共识。优秀的工人或者叫工匠,他们完成别人不想做、不敢做却十分重要的工作;凝聚起一个富有激情和活力的生产团队;在创新中改进工艺流程,极大提升了生产效率,增加了企业利润。这无可争议地揭示,一位优秀的工匠就是一位合格的企业家。建立一系列能够充分表现对优秀工匠劳动及其杰出贡献高度尊重的制度,成为迫切需要。

  另外,弘扬工匠精神要求人才激励制度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只要是具备工匠精神的劳动者,无论其供职于何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单位,都应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支持。同时,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大国工匠在企业间自由流动,促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进而全面激发我国制造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王晓峰:工匠精神的养成,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文化氛围。应做好“四个崇尚”。首先是崇尚劳动,尊重生产一线劳动者的劳动,现阶段工匠精神缺失,同存在轻视甚至鄙视生产一线劳动者的现象有密切关系;其次是崇尚技能,关键是要让技能人才有地位、有较高的收入、有发展的通道;三是崇尚创造,真正的“工匠精神”,应该是富有强烈的创新和创造精神的;四是崇尚“十年磨一剑”的理念,高品质的产品和高水准的服务,是要靠时间来精心打磨的,反观我们现有的制度与政策安排和评价体系,有不少都是引导人们急功近利的,追求“短平快”,催促人们早出成果、多出成果,重数量、轻质量。

  这就牵涉到制度建设的问题,人是制度的产物,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对一个人产生不同的激励,从而使其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工人中实行八级工资制,八级工的待遇可以达到工程师甚至更高水平。那时工厂的八级工,是企业的“牛人”,人们眼中的“能人”,其经济、社会地位之高,让崇尚劳动、崇尚技能人才体现得实实在在、淋漓尽致。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从“工匠精神”养成的需要来审视我国现有的有关制度。摒弃清理一批过时的制度,建立完善一批新制度。

  高凤林:我注意到一种现象,我们在宣传大国工匠和工匠精神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浮躁现象。比如出现在媒体上的22岁特级技师,学校里的“大国工匠”,等等。大国工匠是标杆、旗帜,他只可能在实践中千锤百炼出来。我们常说技能人员发展四段论:一是通过艰苦的基础训练,能干好;二是通过分析理解,知道为什么能干好;三是经过科学的逻辑思维,能说出来;四是通过广泛的求证,变成普遍规律写出来,不到第四阶段,真不能随便称“大国工匠”。

  在媒介报道中还应注意,工匠精神显然不是工人独有的精神,它应该是全民族的精神;注意推出一些具有丰富内涵的高端典型,突出一些能够提供方法加技巧的解决方案的人物,这也是“中国智造”的核心;要注意多层次宣传工匠的成长之路,让大家看得见、摸得到,事物都是有一个发展过程,优秀的工匠也一样。

  吕国泉:培育工匠精神,要根据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职业理念不同层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塑造。首先要通过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化“金蓝领工程”等工作抓手,夯实产生工匠精神的人力基础;其次通过制度顶层设计,转变“重装备、轻技工,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操作”的观念,形成培育工匠精神的保障机制;再次,工匠精神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形态,需要在长期的价值激励中逐渐形成,通过文化再造、源头培育、社会滋养,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使工匠精神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风向标。

  《人民日报》( 2016年06月21日20版)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