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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余良:绿色发展要处理好“四对关系”

2016年09月01日 08:55:34 浏览量: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郑余良

  绿色发展既关乎生产方式,也关乎生活方式,既是紧迫的现实问题,也是永续发展的长远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从实践角度看,主要应处理好四对关系。

  加法和减法

  绿色发展应该是生态和经济并重,双改善、相益彰。原始不叫绿色发展,原始社会最生态,并不是我们所要的。网络上在传,一对年轻夫妇为躲雾霾,带着小孩搬到离京城50多公里的郊外农村,盖房安家,种上蔬菜花草,怡然自得。此类情况作为一些人的个体行为,无可厚非,但作为社会群体认同的选择,那就是生态“迷思”。不过,就现阶段实际状况来看,生态修复的任务很急迫、繁重,需要下大力气治理,做增长的“减法”。转变发展方式重要一步就是要整治现有的“低小散”和污染问题。近两年,浙江省开展了以治理污水为重点的“五水共治”和以拆违建为重点的“三改一拆”行动,关停“低小散”和污染企业,拆除违章建筑,治理面源污染。不仅改善环境面貌,而且促进了社会公平,倒逼了企业转型,短期的“减”,换来了长期的“增”。

  主导和主体

  每个人都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也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同样,保护生态环境也是每个人的职责。环境保护的主体是企业、个人,但政府又是地方发展的主导者、管理者、组织者,对生态环境理应承担主要责任。现在一说起雾霾,各种调侃、讽刺的段子不断在网上刷屏,似乎自己都让别人给害了。事实上据专家分析,在有些城市比如北京,造成雾霾前三位的原因就有汽车尾气。甚至有的企业偷排、直排,千方百计逃避政府部门的检查。许多曝光的环境案例无不如此。不少地方出现“邻避”现象,对一些社会所需要的环保治理项目也不愿放在自家边上。这样的现象说明环保主体责任的缺失。当然,反过来要求地方政府应更好地承担起环保责任。不能因为矛盾多、任务重而拖延、回避,不能因为投入大、短期影响增长而不为。尤其是县级环保部门垂直管理以后,要更好地处理好生态环保的责权关系,不能扯皮而使监管缺失。

  制度与教育

  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涉及民众习惯养成和文明素质提高,因而在全社会进行广泛、持久、深入的环保教育任务非常繁重。通过各种途径、场所、载体展开生态环保的宣传教育,进学校、企业、村庄,逐步影响和改变人们的观念、习惯。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自身做起、点滴落实,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一方面从教育入手,以农村家庭妇女为重点,团委、妇联、教育各部门齐上阵,多措并举,让绿色发展入脑入心。另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激励生态环保的法规和考核机制。

  共同与区别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主题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个原则应运用到国内生态保护工作之中。首先要明确生态保护的共同责任。有文章指出:中国的一个现实,20%的发达地区关心污染,关心理性增长。而80%的发展中地区要么只关心脱贫,不关心污染;要么是污染状况不严重,只关心赚钱问题。这个现象很值得警惕。现在沿海发达地区关停掉的一些污染企业有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情况,而恰恰从整个国家来说,中西部地区是祖国的生态屏障。必须从现在开始强化每个地方的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心,杜绝环境污染的梯度转移。其次要明确不同地方的区别化责任,这个区别化并不是说有些地方就可以有污染,而是不同阶段、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发展和考核要求,按照国家2030年达到减排峰值的目标要求,更加科学和严格分解落实节能减排指标。矛盾是在过程中形成的,解决矛盾同样需要过程。当下,我们不能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从而限制发展。同时又要从现在做起,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特别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生态环境尚好的地区,既要学习借鉴沿海发达地区发展的经验,更要吸取沿海发达地区发展的教训,防止“先污染后治理”,努力把生态优势转为发展优势,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作者系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