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警示曝光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走向深入

2019年05月15日 11:22:47 来源: 作者: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警示教育以其针对性强、示范性强、震慑力大等特点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贯彻金华市委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大以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

  金华市公安局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前沿阵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的弱项短板,立足当地公安队伍基数大,廉政风险点多的实际,在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于2018年9月起创新建立“警示曝光制度”。并在市公安局主页开设“警示曝光栏”,以身边的反面典型点滴化、常态化、精准化抓警示教育,力促警示教育全覆盖、强震慑,推动警队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为打造一流警队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截至2019年2月底,金华市公安局“警示曝光栏”已连续发布16期,通报问题69起,涉及101人。还针对元旦、春节等敏感时段编发3期专刊,对金华市纪委查处的相关案件进行通报,在全市公安机关引起强烈反响,点击量超过10万次,实现了以案明纪的效果。


  搭建平台,曝光剖析双管齐下

  金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认识到机制创新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性。2018年9月,驻金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当地公安队伍实际,牵头金华市公安局纪委、督察、审计等部门多次论证研商,出台了“警示曝光制度”,并在金华市公安局主页开设“警示曝光栏”飘窗,及时通报全市公安机关违法、违纪和违反局规的相关案例。特别是首次将辅警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例也纳入通报范围,实现了警示教育全覆盖。

  警示教育不能止于查处曝光,更要剖析案例背后的本质问题,将惩处的震慑和纪律的威严,不断转化为公安民警、辅警们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自觉行动,真正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为此,金华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坚持在每期案例后加注剖析,编发评论,深入挖掘案例背后的管理短板和思想根源,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的穿透力,很好地起到了“以案明纪”的作用。


  建全机制,查处教育双轮驱动

  警示教育最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可妄图“毕其功于一役”。为真正达到长治长效,金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一套常态化通报机制,坚持每周发布一期曝光通报,并要求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将本单位问责以上处理信息报至市局机关纪委,无问责以上处理的实行“零报告”。连续一个月未报送问责处理信息的,驻金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视情约谈主要负责人,倒逼队伍监督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查处问题、主动追责问责,切实当好队伍管理“护林员”的角色。

  学习教育常态化与查处通报常态化同样重要,为实现查处教育双轮驱动,金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下发了《关于常态组织“警示曝光通报”专栏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督促全体民警、辅警及时上网学习,并结合支部学习活动和全体民警、辅警工作会议开展讨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此外,当地还将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对公安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全面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注重实效,曝光保密双向兼顾

  抓警示教育讲究“深”而“实”,如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不痛不痒,就无法真正达到警钟常鸣、触及灵魂的目的。为了力求实效,金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探索总结出了“三个一律”的做法,即警示曝光通报一律不遮不掩,一律实名实事,一律点到单位、点到领导、点到个人,让全市民警和辅警都能看到,切实让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教育效果和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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