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搭建居民自治联合会推动乡贤治村

2018年06月11日 09:50:22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曾王栋

  近年来,丽水市莲都区从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入手,在各乡镇(街道)搭建“居民自治联合会”的基层治理新模式,组织各村乡贤“联合自治、跨村理事”,发挥乡贤社情民意收集、基层民主协商、加强社会监督和维护和谐稳定等作用。2017年,14个“居民自治联合会”向区、乡两级提交意见建议1170条次、参与党委政府决策讨论660人次、投入重点工作监督2250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360起、消除不安定因素1640个。

  党贤联心,凝聚乡贤治村力量。一是以“纵牵横联”建“理事会”。自联会受乡级党委直接领导,组织各村乡贤“联合自治、跨村理事”,并由理事会负责日常工作。理事任期两年,理事长由乡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理事长3名,其中2名为乡级党委委员、1名为村干部(兼任秘书长),其余理事为乡贤人员。二是选“风云人物”当“治理人”。“瞄准”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能人、工商企业家、退休老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乡贤,采取个人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产生理事会会员,再经乡级党委审核把关、充分酝酿,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如雅溪镇自治联合会理事共27名,党员20名,占74.1%;现任村干部11名、离任村干部10名、镇机关干部5名、退休教师1名;区级“两代表一委员”5名。三是强“规章制度”明“运行图”。乡级党委指导自联会制定章程和维权、参政、监督、调解等工作规则,画好自联会规范运行的“框框”和“行车线路”。自联会实行轮值制度,根据理事的特长,每周分组轮流履职,2人留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情况反映,其余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跨村联动,打造乡贤治村前哨。一是当好社情民意的收集员。通过巡查走访、轮值接访等形式,收集掌握群众诉求,并以轮值组会议等形式讨论研判,形成意见建议。比如,去年村级组织换届中,自联会成员深入各村全面开展选情排摸,为党委预判和把握全局提供可靠信息。二是当好党委决策的参议员。乡级党委在研究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和公共事务时,邀请秘书长、轮值组组长等参与协商讨论。理事、会员积极宣传上级政策,带头落实工作。比如,在老竹镇自联会成员为中心卫生院建设、古民居文化保护等建言献策,被成功列入党委政府2017、2018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重点推进。三是当好工作推进的监督员。乡级党委特邀理事担任实事监督员,对重点工作采取视察、座谈等形式监督;轮值组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涉农行政行为和村级组织依法自治情况,主动开展监督,监督结果及时反馈。比如,黄村乡小城镇综合整治、黄泥墩饮用水工程等一批村级发展项目建设中,自联会派员参与监督实施,让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15个项目均比预定计划提前完成。四是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自联会实行“跨村制”、“点将制”、“认领制”等方式排查、调解群众矛盾纠纷。雅溪镇沉积邻里矛盾等23起遗留案件经理事们调解先后妥善解决。

  上下联合,强化乡贤治村保障。一是舆论保障。区、乡级党委、政府通过制作宣传栏,为自联会理事制作身份牌、工作服,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自联会,努力打响“品牌”。评比表彰20名优秀理事,激励担当干事。二是物质保障。为自联会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下村用车等,乡级财政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保障理事的工作经费。三是智力保障。聘请法律专家担任自联会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依法依规履职。专门配备2名联络员,负责自联会工作台账整理和基础服务等工作。四是纪律保障。明确“不准以自联会名义为自己谋私利、不准对各村提强制性要求、不准加重群众负担、不准对重大情况隐瞒不报”,以及“在工作中涉及或面对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等“四不准一回避”纪律要求,确保理事公正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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