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群众向党员看齐 浦江杭坪推进“党建+垃圾分类”工作

2018年05月23日 16:14:41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通讯员 潘斐斐





“垃圾分类既可以变废为宝,又能减少环境污染,一举两得。我们党员干部要带头分类,更要指导、监督自己责任片区的群众正确分类……”近段日子,浦江县杭坪镇镇政府的会议室经常召开特殊的学习培训会,只听镇环保所所长郑海将铿锵有力的讲解。

学习培训会结束后,郑海将还会组织与会人员前往杭坪镇生态处理中心进行实践经验学习,通过体会工作人员二次分类的艰辛,使得大家深刻认识到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

这样的活动在杭坪镇并不是偶然,如今已是一种常态。2015年,杭坪镇制定出台了《杭坪镇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党建+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垃圾分类检验党员“做”成果,严格落实“三到位、三落实”制度,即组织到位、制度到位、保障到位,落实日记录、落实周公布、落实月考评。在《办法》中,笔者还看到了一条内容新颖、措施有力的规定:党员或其联系户在镇垃圾分类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该党员参加镇政府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无故不参加或连续2次月考核不合格的(或一年内累计3次不合格的),党员关系直接转镇党校支部。

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办法》出台后,镇政府当月便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召集垃圾分类抽查中不合格农户的联系党员干部及月考核排名末位的村主职干部进行了垃圾分类培训补课。补课结束后,杭坪镇还组织补课党员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清理,捡拾垃圾等。之后,每月坚持抽查、评比、补课。

在“党建+垃圾分类”模式的带领下,在补课制度的激励下,原本在“原地打转”的垃圾分类工作突飞猛进,村民有关垃圾分类的“淡薄”观念得到有效改善,垃圾“混装”现象基本得到解决。根据统计显示,2016年,杭坪镇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排名十分靠前。



去年,杭坪镇又在《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2017年杭坪镇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各村垃圾分类正确率须达到80%以上,年底目标为各村分类正确率都达到95%以上。同时,指出季度考评中排在后三名的村,村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要被诫勉谈话;被评为县“环境卫生十差村”,村主职干部各扣2000元,监委会主任、驻村干部各扣1000元,并对村支部书记实行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村主任、监委会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2017年5月,下薛宅村党员沈某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因监督指导不力,导致其所联系的农户薛某多次被评为垃圾分类不合格农户而上了村曝光台。11日上午,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办工作人员在会议室对该名党员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该名党员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监督不力给村和农户带来了较差影响。经镇党校支部研究决定,给予沈某组织关系转入镇党校整转。

不合格党员整转进党校支部仅仅是手段,教育提高才是根本目的。通过多方帮教,促进党员纠正不足,加快观念意识上转变,从“上级要我做”到“我自己要做”,帮扶不合格党员按期整转到位,从而为有效推动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奠定人员基础。

除了惩罚措施,在《考核办法》上看到,杭坪镇对垃圾分类优秀个人及集体也制定了专门的奖励措施,年底根据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总体情况,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十佳保洁员”“十佳联系党员”“十佳农户”等评选,并给予适当奖励。去年,薛下庄、乌浆山、下薛宅、石响、中央畈、石宅、东岭、裕民、程家、后阳等十个村榜上有名,薛儒镜、蒋吉星、石金地等人因工作细致到位被评为“十佳保洁员”。

“奖惩措施只是手段,最终目的在于节约资源、减少浪费、保护环境。”杭坪镇相关负责人介绍,“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我们就是利用这一规律制定出台以上考核办法。”如今,党员干部们以严和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带头人,并成为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者、倡导者、推广者,切实加强对亲属、朋友和联系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垃圾“混装”等不良行为,让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成为广大市民的日常习惯。目前,杭坪镇各村垃圾分类工作正确率在95%以上。


责任编辑: 逄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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