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区硕博人才补贴“红包”今年再升级

2019年08月08日 14:53:40 来源: 浙江在线网站 作者: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进培育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积极落实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相关政策,本月起开始受理今年辖区内硕博人才补贴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此次申报对象是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之前从未在嘉兴工作过),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嘉兴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除外。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但不在嘉兴缴纳社保的博士,在嘉兴连续工作满36个月后可申请购房补贴,以工资单和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良好的人才梯队能为区域发展带来强劲的发展动能,南湖区历来非常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入。2018年,南湖区调整了本辖区的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有352名人才拿到“红包”,发放奖励900万余元。“而此次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人才补贴在种类和标准上都有所‘升级’,将惠及更多助力地区建设的贤仕。”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申报项目包括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海归博士安家补贴、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企业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七大项目。

  七项“红包”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购房补贴。对符合要求且通过审核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5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申请,首次申请金额为应补金额的50%,第二次申请需在首次申请1年后且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首次申请时如已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请全额补贴。领取购房补贴时,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在首次申请购房补贴5年内,该房产不得上市交易。

  那么,以前享受过南湖区购房补助政策的硕博人才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新的购房补助政策?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以前享受过区购房补助政策,又符合新政策申领条件的,可享受新政策,按就高原则作补差处理。”举例来说,2018年南湖区实施的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给予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博人才的购房补助标准是10万元、30万元,按就高原则,对又符合此次新政申领条件的硕博人才,登录硕博申报系统重新申报后,届时将再给予5万元补差处理。

  据悉,此次申请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挂职(兼职)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外,其他6项由人才自主申报。相关硕博人才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或关注嘉兴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人社部门将通知申请人进行线下复核。申请人须在接到复核通知起10日内持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复核)的,视为放弃今年的申报。

  为更好地服务硕博人才,区人力社保局对近期申请人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有意向的硕博人才可关注南湖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详细。

责任编辑: 汤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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