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创新落实 “四责协同”机制 护航“清廉金控”建设

2021年01月27日 14:21:15 来源: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作者: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都强调要构建“四责协同”机制,督促推动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认真贯彻全会精神,坚持以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方法论,率先制定《省金控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管党治党责任机制并深入推进落实。

  【案例简介

  今年以来,浙江金控以构建“四责协同”机制为要求,围绕明责、尽责、问责三个方面,以“四清单”“六机制”“两导向”,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责任共同体”,从公司层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新体系,合力打造‘清廉金控’金名片”的党建工作新举措。

  【主要做法

  (一)对标知责明责要求,形成“四张清单”

  对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等制度与规定,围绕“谁来做”“做什么”,按照具体化、任务化、清单化的标准全面分解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委的20项主体责任,作为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纲”;党委书记的11项第一责任,成为当好“施工队长”的关键;班子成员的10项“一岗双责”,打牢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基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20项监督责任,是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保证。

  (二)协同履责尽责路径,建立“六项机制”

  把责任主体协同放在突出位置,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构建贯通融合、联动运行的“六项机制”,严防“四责协同”变成简单相加、平均用力,破解履职渠道不畅难题。

  “六项机制”分别是:“1+N”定期会商机制,即公司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商,发现问题不定期会商研究;双向情况通报机制,即公司党委及时通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通报监督要求和发现不足;政治生态综合分析评估机制,公司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半年会同综合分析,落实政治生态建设自查自评和《政治生态建设档案》工作;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运用“点单式”和“体检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纪检工作“三为主”机制,公司下属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提名、考核和案件办理以驻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主;协作配合机制,公司党委职能部门具体衔接配合驻公司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形成“大监督”体系。

  (三)提升考责问责效能,强化“两个导向” 

  在“四责协同”中强化严管厚爱结合、约束激励并重的考责问责管理,树立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的导向,提升考责“指挥棒”和问责“利器”效能,破解责任传导不力难题。明确负面惩戒,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问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清晰正向激励,把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与鼓励干部敢担当、善创新、提成效相结合,把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结果与任免、薪酬、奖惩挂钩;同时,积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切实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有力保护干部员工的干事创业热情。

创新落实 “四责协同”机制 护航“清廉金控”建设

  主要成效

  (一)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了重要抓手

  “四责协同”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意见、省纪委省监委向省属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为主要依据,把全面治党工作要求贯穿于公司各项重要工作,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融入到公司治理体系、延伸到公司各个层面。

  (二)提升清廉金控拒腐防变能力有了具体指引

  公司党委通过“四责协同”制度性安排,与驻公司纪检监察组持续同向发力,着力深化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落细“清廉金控建设深化年”六个方面的18项任务,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明确,为提升党员干部和员工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提供了具体指引。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有了创新举措

  “四责协同”体系从系统性制度层面强化了公司党委和驻公司纪检监察组同心划船的格局,补足了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短板,真正形成了贯通联动、深度融合的“责任共同体”。

  今年以来,公司党委和纪检监察组已召开3次季度会商和4次专题会商。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选人用人、资产处置、投资项目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及时通报会商,开展政治生态综合分析,联合开展中层干部廉政主题调研谈话,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下半年以来,公司党委积极配合驻公司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十项检查工作,并在落实产业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和投资项目穿透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有了创造性的探索与尝试。

  【启示

  (一)精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机制是贯穿“四责协同”的主线。四张责任清单有效衔接。如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的清单就是对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的承接;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既有共同责任,又体现第一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区别;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始终围绕督促推动公司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展开。从责任界定上明确了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落下去的要求。

  (二)完美体现党委和派驻机构协同优势

  四责中,党委主体责任是“纲”,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问题梳理需要党委牵头,责任分解需要党委集体研究,项目设置需要党委统筹协调。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基础。通过设定六项机制,系统化四个责任主体,党委找目标、强动员,驻公司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知根知底,具体指挥责任落实,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成功凸显国企党建制度实践创新

  “四责协同”系统总结了公司实践经验,既严格遵循上级政策要求,又广泛吸收其他省属国企的成熟做法,有效解决了责任界定不够清晰、履责渠道不够畅通、责任传导不够有力等问题。以刚性体系对创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举措进行固化和深化,以党建制度创新推动更深层次实践创新。

责任编辑: 邹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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