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杭州、温州反馈督察情况

2019年12月05日 09:48:30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浙江新闻客户端

  经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7月17日至8月1日,浙江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杭州、温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近日,督察组分别向杭州、温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

  督察结果显示,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道路前进,按照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温州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打造美丽中国的温州样本”“五美新温州”为战略目标,强化全域治理,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督察组指出,杭州、温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杭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不够平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不够扎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较突出。“最后一公里”监管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不够,个别交界区块、拆迁地块存在环境监管空白,容易滋生无证无照经营、违章建筑搭建的非法加工点,存在较大环境隐患。垃圾分类处置体系不够健全,历史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不到位,建筑垃圾次生环境问题突出。

  温州市水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水质改善的基础不稳固,温州市区中心片、西片、南平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乐清市、平阳县污水处理能力都存在一定缺口。企业“低散乱”现象依然明显,臭气异味扰民问题突出,石材加工、印刷包装、塑料、再生棉纺、制革等行业企业审批手续不全、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引发群众较多的环境信访投诉。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存在缺口,部分历史垃圾堆存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督察组表示,杭州、温州市应根据此次督察发现的问题,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浙江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杭州、温州市将严格落实责任,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责任编辑: 徐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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