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坚持五规范” 学校党建规范化建设再提速

2019年11月08日 22:31:14 来源: 浙江党建 作者: 温州市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着重强调“一个坚持”、做好“五个规范”、落实“十八项措施”,构建起前后衔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新时代党建规范制度体系。

  “一个坚持”,即要求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基础是“全面”,关键是“从严”,它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双管齐下,是对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各地各校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此外,《意见》要求各校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规范。

  强化组织规范,完善体制机制

  一要规范隶属关系。深入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精神,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要隶属于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

  二要规范党组织设置。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要通过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

  三要规范党支部委员会建设。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四要规范换届选举。要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选举程序不符合规范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五要规范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强化工作规范,增强规范意识

  一要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二要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工作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发展教学一线骨干、高学历层次人才、中层以上干部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会议记录、表册填报、材料撰写,严把发展党员“入口”。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还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

  三要规范党员教育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基层宣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四要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应向党员、群众公示。

  五要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党员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参会党员进行互评,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转化,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帮教仍不转化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强化管理规范,明确岗位职责

  一要规范工作职责。学校党组织应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党组织一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分析会,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范在先、关口前移,促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妇委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结凝聚广大教职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教职工意见建议征询会,及时处理教职工诉求,解决实际问题。

  二要规范党员管理。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抓好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对党员在学习、服务、业绩、守法、品行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总体评价。严格党员“出口”程序,对触碰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党员要进行集中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及时核实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

  强化活动规范,丰富组织生活

  一要规范落实活动制度。要积极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按照“六制六规范”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要规范活动开展。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读书、书画、文体、公益等系列活动,打造学习品牌,争创“书香干部”,保持活动正常化、经常性。按照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好党支部各项活动。确保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交流、有记录、有小结”,切实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三要丰富活动载体。通过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及党内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丰富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向心力。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联系群众机制,引领党员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开展“红色细胞工程”“双百结对”“四千结对”、困难帮扶等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党员进社区等活动项目化、清单化,引导有帮带能力的一线党员教师就近联系1-2名困难学生、1个团支部、1个学生寝室等,力所能及地帮助广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强化保障规范,提升服务质量

  一要做好阵地保障。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参照“六有”标准: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党员权利和义务、有党支部工作制度、有党员形象栏、有党务公开栏。有学习宣传阵地,参照“四有”标准:有党员学习教育必要的电教设备及网络等硬件设施;有图书室、阅览室、学习园地等学习教育资源;有宣传栏、荣誉墙等宣传阵地;有学习计划及记录资料,有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等。有红色文化阵地,参照“三有”标准:有特色的“走廊文化”;有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有条件的单位,要建设文明院落,积极打造丰富的庭院文化。

  二要做好组织保障。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起直接责任,将学校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例会等制度,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注重推选优秀中青年干部进入党组织班子。强化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在任期内至少要参加一次培训。

  三要做好经费保障。建立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学校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按照学校公用经费的3%-5%列支党建工作经费,基层党建经费以每名党员不低于800元,在“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标准;上级党委可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

  《意见》充分结合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有关内容,更富针对性地提出了符合教育党建工作实际的规范化要求,这势必将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起到关键性作用。

责任编辑: 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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