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革者撑腰!海宁在嘉兴率先出台容错免责机制

2019年10月29日 09:55:58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海宁市委改革办了解到,海宁日前在嘉兴全市率先出台了深化改革容错免责实施意见,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我们把推进改革落地见效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政治检验,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广大干部零顾虑、零负担地将改革进行到底。”海宁市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主题教育前期,海宁市委市政府调研发现,当前干部在改革中“一只手持剑向前开辟道路,另一只手拿盾护卫身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海宁在主题教育中,积极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制度保障,消除干部担当履职、改革创新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这份意见覆盖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品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经济、改善民生、创新工作等领域以及执行落实上级和海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点任务。同时,意见提出了“符合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精神的”等6个满足条件,列出了10种适用情形和10种不适用情形,并坚持“一事一议”。

  在办理流程上,意见突出可操作性,通过优化流程、明确分工,推动容错免责纳入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干部本人认为被问责行为符合容错免责的,在问责程序启动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前,经所在单位同意,向问责实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负责实施,流程依次为提出申请、调查核实、综合认定、反馈结果、暂缓认定、存档备案,并明确了深化改革容错免责申请表样式。

  在容错免责结果运用上,干部本人在评先评优、表扬奖励和选拔任用时不受影响,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干部考核时,不作为负面评价的依据。干部所在单位在相关工作考核中一般不予以扣分或作一票否决。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这份意见在内,近年来,海宁已分领域持续出台“1+X”容错免责实施细则,让党员干部克难更有底气、干事更加硬气。

  

责任编辑: 徐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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