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

2019年09月10日 11:14:51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何苏鸣 王璐怡 张恬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组〔2019〕16号),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推荐遴选、征求意见、组织考察,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差额评选,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3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电话:0571—12380,短信举报:18905712380,举报网站:www.zj12380.gov.cn,来信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三号楼,邮编:310025。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19年9月9日

  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责任编辑: 邹姗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