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多措并举惩腐“打伞”

2019年07月07日 10:50:23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斯信忠 陈久忍 通讯员 汪洋

作为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台州将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有机结合,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依规依纪依法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党员干部146人,用“打伞”战果保护一方清明。

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变“等线索”为“找线索”,变“个案突破”为“多点开花”,变“单兵深入”为“多方联动”,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按照规范处置、快查快办的原则,台州市纪委市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制度,第一时间集体会商、分析研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案件性质、违纪违法情节等,明确时限要求,移交相关单位调查处置。

台州率先建立查否报告制度,压实核查责任。同时,综合运用各种核查方式,对各县(市、区)重大黑恶案件由台州市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排除地方干扰,确保精准高效。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还建立逐案挂牌销号、对接介入情况周报、定期会商研判等制度,与扫黑办、公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情况。同时,实施联点包案,深入一线督查调研,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捕捉问题线索。

台州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扩线深挖,顺藤摸瓜。黄岩就重大案件问题核查成立5个核查组和两个专案组,抓查处进度;椒江建立查处“保护伞”绿色通道,对市纪委和政法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优先查处、快查快结。

去年1月以来,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党员干部146人,其中立案112人,已作党纪政务处分70人,组织处理34人,对14名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台州形成了涤荡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

责任编辑: 程阳蓓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