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

2019年01月30日 17:06:26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春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处理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

  古城街道蔬菜实业管理委员会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6月,古城街道蔬菜实业管理委员会多次以“过节费”“防台加班费”“ 高温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共计12.34万元。其中蔬菜实业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孙贤满,副主任张达东,出纳孙贤贵分别违规领取3.1万元,党员郑仁彬违规领取1.77万元。另外,2013年至2014年3月,古城街道蔬菜实业管理委员会还存在违规送礼、违规招待等问题,孙贤满等人对此负有责任。2018年11月,古城街道党工委给予孙贤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达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古城街道纪工委给予孙贤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郑仁彬党内警告处分。

  2

  大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韩志国、屈委杰、吴统洲等人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至2018年,韩志国、屈委杰、吴统洲在管理使用公车时,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违纪金额分别为4075.7元、6067.83元、267.26元。2018年12月,大田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韩志国、屈委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吴统洲诫勉谈话处理。

  3

  邵家渡街道原枧西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 年至2017年,枧西村老人会账目中存在村两委违规公款吃喝,购买土特产等11笔开支,共计5700元。另外,该村还存在村账管理混乱、报账不及时、村账不公开等问题。2018年12月,邵家渡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杨治业、原村监会主任杨彩菊、原村文书杨海斌党内警告处分。枧西村村两委干部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4

  桃渚镇原岩下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岩下村村两委用集体资金支付购置香烟、请客吃饭等费用,共计1.65万元。另外,该村还存在违规发放党员工作补贴、虚假报账等问题。2018年11月,桃渚镇纪委分别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王茂松,原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王如法,原村委会委员、文书出纳陈素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村委会主任王茂考、原村委会委员王礼来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老问题上再栽跟斗,变着花样搞“四风”;有的混淆公私界限,私车公养,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还有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视而不见,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我市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进一步规范行为、形成习惯,严守纪律要求。

  通报要求

  元旦、春节假期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关键节点,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心与信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决防止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又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廉政约谈、教育学习等方式,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干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责,紧盯“四风”问题,毫不退让。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两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严查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形成上下联动严纠“四风”的强大声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深挖细查,从严处理,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 邹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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