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的七宗罪

2018年09月18日 09:13:51 来源: 反腐前沿公众号 作者: 反腐前沿

  今天,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一条信息引起小编关注。

  这条信息称,2018年7月,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党支部书记胡国万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并被免去职务。而其被处分的原因是:老婆不上班却能拿薪水。

  近年来,关于“吃空饷”的新闻屡有曝光。

  “吃空饷”的七宗罪

  2016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出台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界定了“吃空饷”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吃空饷”为啥屡禁不止

  “吃空饷”就像蛀虫,看起来数量不多,加起来却是大窟窿。“吃空饷”不仅侵害正常的人事、财经管理秩序,有违公平公正,而且降低了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让政府形象蒙羞。

  吃空饷背后折射的是有权任性问题。究其原因,归为一个“利”字,为了利而滥用公权力,弄虚作假,但是在“逐利”和“滥权”的背后,制度疏漏,财务、编制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也让不法分子“钻了制度不健全的空子”。

  严刹“吃空饷”行为,一方面要强化纪律问责和法律追责,对“吃空饷”者和纵容者予以严惩,提高其违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要修补制度漏洞,扎紧制度之笼,真正的把权力关进去,才能在党员干部心中形成威慑力,从而约束党员干部言行,防止有权任性行为的发生。

  多地发力整治“吃空饷”

  近年来,多省市地区出台相应举措整治公职人员“吃空饷”。

  201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七大类型。

  2017年8月,福建省出台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组织人事政策,加强对人员“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严格人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离岗人员管理,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监督管理。

  2017年8月,湖南省岳阳市纪委印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对“吃空饷”“零容忍”,向“吃空饷”顽疾“开刀”。《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有七种情形。



责任编辑: 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