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村务公开 新昌通报一起非党员干部违规问题的决定
违反村务公开 新昌通报一起非党员干部违规问题的决定
2018年08月27日 16:09:48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金晓亮
近日,新昌县七星街道党工委通报了关于凤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叶柏仁严重违反村务财务公开和村级事务监督规定的处理决定。这是新昌县监察委员会在全市率先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后,处理的第一起非党员村干部违规问题。
叶柏仁严重违反村务财务公开和村级事务监督规定问题。今年7月18日上午,凤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叶柏仁因个人原因,故意撕毁村务、财务公示材料,破坏村务公开流程,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有关村务、财务公开和村级事务监督等规定。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报县监察委员会审核,决定给予叶柏仁停职检查处理,并停发停职期间的绩效考核奖。
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对于当前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发生的任何不当破坏村务公开的行为,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将从严从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各村(社区)对此务必要清醒的认识,要充分吸取本案教训,深刻反思问题并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街道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履职、积极负责,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上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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