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建立“巡察整改+巡察工作”后评估双机制

2018年08月27日 16:09:44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通讯员 孔露燕

  对区卫计局进行巡察整改实地评估验收

  “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我亲自带队去督查,要确保整改见底见效。”日前,定海区委书记庄继艳收到了一份巡察整改评估验收报告。根据报告中列明的整改不到位问题清单,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实地督查质询,这是定海区充分释放巡察整改“后评估”机制威力的做法之一。

  为切实提高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巡察反馈意见落地生根,定海区积极探索巡察整改“后评估”机制。今年6月中旬以来,区委巡察办组建评估验收组对2017年以来9家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情况实地评估验收。

  个别谈话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抓整改情况

  “从巡察反馈到现在,你觉得你们单位机关干部、特别是社区书记在配合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街道决策部署方面有没有变化,有哪些变化?”“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学习,你们单位有没有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整改情况实地评估验收采取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多方式相结合进行,即通过召集班子成员座谈交流,了解巡察整改是否改到位、改彻底;通过随机抽取机关、社区村干部个别谈话,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抓整改的情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的认可情况。

  据统计,此次评估验收共发现9家被巡察单位27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均以清单形式呈送给了区委书记,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再整改、再落实、再深化,不彻底绝不通过。

  “建立巡察整改‘后评估’制度,旨在进一步纠正整改责任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政治担当等方面的偏差,进一步固化、深化整改成效。”区委巡察办主任吴慧琴表示。在开展巡察整改‘后评估’的同时,定海区同步建立巡察工作“后评估”机制,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确保巡察工作依纪依规依法开展。

  调查问卷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后评估”

  巡察工作“后评估”主要采取“问卷测评+随机谈话”的方式,重点对巡察组发现问题的能力、巡察的方式方法、巡察工作人员在巡察期间的工作作风、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解,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打铁必需自身硬”。参与测评及谈话人员包括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群众代表等。对评估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护短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

责任编辑: 邹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