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通知 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做这36项重点任务

2018年08月15日 10:10:46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金春华

  6月28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浙江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深化“放管服”改革怎么改?如何确保该次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实到实处?据中国政府网8月1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该方案制定了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三大领域共36项重点任务,列出详细的主要举措和负责部门。

  该分工方案也是给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出了“实招”,特别重要。对照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探索和目前深化这项改革的方向,以下几点值得浙江人特别重视:

  重点任务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

  重点任务3:2018年要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

  重点任务16: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重点任务19: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20: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重点任务2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

  重点任务2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

  重点任务30: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

  重点任务31: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五年内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尽快取消。

  重点任务36:我国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定期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

  以下是国办通知的全文:

责任编辑: 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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